捉妖日常[聊斋+洪荒]_分卷(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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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12) (第1/3页)

    自从做了鬼,鼻子更灵了。

    也算,是个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v这个人是谁呢!答案只有一个!

    第26章 似乎大佬

    只见那人,快步一闪,抽出腰上的宝剑,伴随着宝剑的长吟之声,直接用剑尖直接挑起来一壶酒。

    好快的剑法!

    一套行云流水,一手直接拿起酒瓶,掀开盖子垂下脑袋,半垂着眼眸,闻了闻酒香,果然更近的话,更是酒香扑鼻。

    从腰间掏出令牌,直接扔给了狼妖。

    仰头直接一口美酒直接顺着口腔,直直向下,酒液在他的身体里荡气回肠,味道不同于寻常的果酒,并不是很甜,性甘,香醇,但是其中的性如烈火,倒是一样不落,在胸口犹如烈火蓬勃燃烧。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将进酒,将进酒,好酒!哈哈哈哈!

    店家,你家里还有多少酒?哦对了,这位仁兄剩下的,我全要了,包括你家中还要卖的美酒。说罢,直接仰头又喝下一口将进酒。

    樊柒看着眼前的这个人,心中有个名字,直接上了心头,随即开口道敢问先生大名?

    我姓李,名白,字太白。说罢直接又吞咽了一口美酒。

    诗仙?!

    此时此刻,樊柒的视线完全从那个所谓的将进酒上面转移过来,视线全部糊在到李白的身上。

    上几次他就没赶上,这一次终于见着活的了!哦不对,死的了。也不对。

    反正是这么个意思!活的死的都差不多。

    都是九年义务教育过来的,谁没背过李白的诗词?

    就算是如今的平民小孩,也一样知道李白的大名。

    有道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而事实上那就是文有第一。

    能认识几个字的,知道点诗词的,那么李白就是一个跨不过去的大江大河。

    而且最为重要的是,李白可以说是高产诗人之中,最好背的那个。

    当然这是一切的起源。

    如果非要说点什么的话,那就是脑残粉遇见正主了。

    樊柒摸了摸自己用于储物的空间,随即会想到自己的那玩意坏了,坏的莫名其妙。

    不过这个显然不是重点,樊柒直接拿起摊子上面放在最夹角的毛笔,递给李白诗仙!谪仙!能在我衣服上提个诗,写个名字也行!我这辈子就不洗衣服了!

    李白也不拒绝,直接提笔,直接在樊柒的衣服上写了个六个字:

    将进酒,杯莫停!

    嗜酒如命,剑法卓绝,最后的还有李白的抱负政治,当然最后一项已经是过去式了,鬼都鬼了,还追什么政治。

    虽然文采卓越,古今少有的天纵英才,但是不得不说,诗仙李白是个政治苦手,就算是脑残粉,也完全拯救不了李白的政治抱负。

    不过从某种角度讲,也正是这如此卓绝的才华,成就了李白。

    当然了,强行挽尊这种事情,总是不能放弃的。

    自从死了之后,听闻李白的政治抱负已经差不多干净了,而且如今是从诗仙就奔着剑仙去了。

    不管怎么样,都能称之为一个仙。

    地府中的谪仙人。

    成天到晚的四处跑,逮找人的时候特别少,也是很迷。

    地府没什么游山玩水的地方,但是依旧是跑了不少地方。

    鉴于这些年的神出鬼没,地府就差关不住他了。

    有道是天命风流,不过如此!

    当然换个角度讲,那就是闲不住。

    杜甫想找都找不着他。

    作为诗仙第头号粉丝都这样,何况其他人呢。

    就以这种的来去无踪。

    一般的鬼,还真没多少是这样的。

    李白这一次仍旧去无踪。

    不过能见着面就是胜利,当然,樊柒并不知道,主要原因是梧渊那边故意的。

    不过四舍五入来说,还拿到了李白的真迹呢!

    和那些复制粘贴的玩应不一样,这是真品!原版!亲笔的!

    这么来看,女装都很

    樊柒,垂下头,看着自己从上到下的女装。

    这下好了,人道毁灭的机会都没有了。

    早知道直接写皮肤上算了,他这辈子都不洗澡了,反正鬼也不用洗澡。

    兴奋过头就会很容易忘记一些事情。

    就很难受。

    这种美滋滋加上对女装的嫌弃直接融合起来,还真是一言难尽。

    不过能给樊柒的安慰就是,他这个衣服再回来的过程中就被扯的乱七八糟,蝴蝶结之类的已经被樊柒扯掉,虽然丑了点,但是让人看不出是个嫁衣了。

    就是红了点,不过就以阴间来说,穿红衣的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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