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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那太好了。你还没吃饭吧,今儿我请你吃饭。”八艳实在是高兴,她从没觉得一个人待着是多么孤单的事情,哪怕有个人同你说说话也好,这么待着几日,她觉得自己快要变成地上的灰尘了。 天还很早,八艳高高兴兴的回去好好打扮了一番,穿上呢子大衣,也围了一条围巾,这样严严实实的穿着已经好久不曾见过了,她想她该要变成一个正常人的。差不多六点半的时候,良时来敲她的门,两人一见面,相视一笑。 良时也换了一件衣服,和他刚刚穿的衣服不一样,里面穿了一件棕灰色的针织背心,外边搭了一件纯黑色大衣,脖子上依旧围着那条围巾,整个人看起来儒雅不少,像谦谦的公子。他起初还有些犹豫,这样的打扮是不是太刻意了点,八艳瞧见了会不会以为他是个不太正经的人,可犹犹豫豫之下,还是穿成了这样。 两人出了胡同,到了大街上,许是明天放假的缘故,街上的人比平常多了起来。八艳不知道哪一家好吃,询问了良时,良时指了街头的一家,两人进去点了三四个菜,价钱倒也还不贵,八艳觉得一定是良时为她省钱才带她来的,既是她请客,也不能让她花费太多才是。一顿饭吃下来,其实是有些拘束的,八艳也不知道到底是好吃还是不好吃,正应了那句食之无味。 出了小馆子,外面照例刮起大风,许是屋里太过闷热的缘故,八艳倒觉得凉快起来,呢子大衣没扣起来,两手插兜里,两人并排的走着,从吃饭到出来,统共也没说几句话。 “你应该不是北平人罢,家里都没什么人了么?”旁边的良时突然问起来。八艳一怔,刚刚还觉得太过沉默压抑,没有话题,可一开口必定是要问来历的,可偏偏八艳最怕的就是这个了。 八艳没法,也只得如实说:“我是姑苏人,家里打仗,爹妈都不在了,我一个人辗转到北平谋生活的。” 良时唔了一声,才想起来南方是不大太平,尤其是苏州,沦陷的最早,惊觉起来自己问了别人的伤心事,心下觉得有些难为情起来,一瞬又恢复了沉默。 再往前,就要到胡同了,拐进胡同里,就要各奔东西了。八艳有些舍不得这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风越刮越大,一点也不凉快了,倒有些冷起来,八艳缩了缩脖子,才发现脖子上空空的。呀了一声,抬手捂住领口道:“我的围巾落在小饭馆里了。” 良时也停了下来,道:“出来匆匆忙忙的,应该看一下的,你先回家,我替你去取。”说着就要回过身去。八艳一把拉住他的胳膊,朝着身后看了一眼,道:“算了,那么长的路呢,眼看要到家了,一条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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