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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杞以前在一个私厨餐厅做事,根据元榛打听出来的信息,她的厨艺相当不错。但住在一起的这几天,她跟他们一起吃外卖,从未有自己动手的意思。倒不是说元榛他们点的外卖简陋。当然不简陋,一顿三五百是常有的事儿。但骑手交给物业,物业再开着车给送上来,这样一顿折腾总归不如现做出来的好。元榛有一回故意没点外卖,让陈霖去煮了粥,结果粥都煮出焦糊味儿了,苟杞也仍面不改色吃下去了。 一个私厨如果对入口的东西都没有要求了,这种情况就确实非常棘手了。 同住的第四天下午,黄雨时来了。她跟苟杞打了个招呼,扔给她一个超大尺寸的皮粉色行李箱,说是胡不语给她准备的,然后跟元榛去了起居室。 苟杞以为是个空箱,结果随手一拎竟没能拎起来,她将之推到自己的卧室,放倒打开一看,里面林林总总各种物什塞得满满的。有冬春两个季节的衣服和鞋子,有全套护肤品和化妆品、有刚上市的新款水果手机、有米色棉花娃娃等等。 最上头有个便签纸,用蝇头小字写着“苟杞,我是按照我自己的箱子原样给你收拾了一份。如果你还需要什么,给我打电话”。落款是带着简笔笑脸的“胡不语”,再往下一行有个小括号,括着胡不语的手机号码。 苟杞抱着膝盖蹲在地上,眼睛一眨也不眨地望着眼前摊开的箱子。她以前也曾带着行李箱出过门,啊,应该说是搬过家。但她自己整理的行李箱打开就是一团乱麻,数据线勾缠着塑料袋系了个死疙瘩、唯一的一双高跟鞋不知被什么东西压出个再也弹不回去的小坑、半箱衣服给没用完的洗发水染上nongnong的香精味儿……总之,不体面极了。 苟杞伸手拾起憨态可掬的棉花娃娃,不做声蹂丨躏了一会儿,然后有些拘谨地轻轻贴向自己的脸。一线天光自未关紧的窗帘缝隙里挤了进来,静悄悄落在她的长睫毛上。但那暖融融的温度仍是惊扰了她。片刻,她将娃娃放回原位,合上行李箱,再起身“刷”地压紧了窗帘。 起居室里,黄雨时聊完正事儿,跟元榛聊起楼上那位。 黄雨时不管是作为元榛的经纪人或是作为朝歌管理层的二把手,当然更愿意直截了当给苟杞一笔钱了结这个事的,就像苟杞自己说的那样,元榛不是个闲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作为元榛的小姨,她由衷感谢她救了自己的大外甥,所以她接受并支持元榛把她放在身边拉她一把的做法。 “……也太不爱说话了,上一个我见过像她这么不爱说话的是昆琦。”黄雨时露出无奈的表情。 元榛不同意黄雨时的比喻——昆琦是个聋哑人。但他原则上同意黄雨时的结论。苟杞确实很不爱说话,当然,她并非一句不说,当你的问题直向她而去时,她会用简短的句子回复你,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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