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杞_第3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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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页 (第2/2页)

便没有着急醒过来。

    在这个奇怪的梦里,她被人搂得紧紧的,心脏贴着心脏的那种。

    “如果有人问起,你要记得是这样的顺序:她开车把我逼下河堤,然后下车检查河面情况,你目睹了她行凶的过程,也不小心暴露了自己,你与她起冲突,你是在冲突中不小心把她踹下河堤的,而且你是跟她一起掉下来的,然后你救了我。”

    “……是这样的顺序:她开车把我逼下河堤……你目睹了她行凶的过程……你是在冲突中不小心……你是跟她一起掉下来的……”

    嗯?是谁喋喋不休地一直在教她撒谎?怎么车轱辘话来回说?烦死了!

    苟杞在并不刺目的日光里睁开了眼睛,留守的女警正要上前说话,留意到她的眼神没有焦距,果然,片刻,苟杞闭上眼睛重新睡着了。

    2.

    苟杞是在胃部的烧灼感里醒来的,她怔怔地盯着悬在半空的点滴瓶子,眼珠子一动不动的。恰逢正是黄昏将开灯未开灯的时刻,黄雨时推开门一眼看去结实吓了一跳。

    此时已经是落水的两天之后了。虽然薛静怡因为溺水仍未完全清醒,但警察已经顺藤摸瓜抓到了她的同伙,并根据同伙的证词梳理出整个案子的脉络了。

    元榛只见到三个人,但其实这件疯狂的事儿是四个人做的。第四个人是个“黑丨客”。并非偶尔上新闻的那种出场自带高光的天才级别的,是小广告上一两万块钱就能雇佣到的。

    “黑丨客”用几段三天前的录像覆盖了当天的录像,然后驾驶着元榛的车离去,伪装成元榛来了又走的假象。虽然“黑丨客”自信满满,薛静怡跟着美剧自学成才,不厌其烦地又铺了一层伪装——她在五环附近一段没有监控的路上给元榛换了辆车。原本劫持着元榛的那辆黑色箱型轿车离开那个路段直奔省道而去。

    他们的初衷确实就如争吵中透露出来的那样,仅是劫走元榛,让他错过金鹿电影节的颁奖典礼——金鹿电影节坚持“不到场不给奖”。但因为元榛麻丨醉剂耐受性差,一直未能清醒,而朝歌又报了警,他们便不得不铤而走险。当然,最后铤而走险的部分拿钱办事儿的“黑丨客”激烈辩称并未参与。

    值得一提的是,那个停车场伪装摔跤和河堤上呜呜呜哭个不停的“杨倩”果然就如警方猜测的那样“有来头”,她是朝歌某个大股东的孙女。因此她能伙同旁人混进朝歌的停车场作案并能打听出朝歌秘密报案了。

    在元榛报警自救的四个小时之前,警方其实已经发现朝歌停车场的监控有“黑丨客”入侵的痕迹并追到了黑色箱型轿车。但不得不说,以嫌疑人丧心病狂的程度,要是没有苟杞这个寻死姑娘的突然插丨入,元榛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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