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万人迷穿进追妻火葬场_第85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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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崽子似的,不论是谁,想要获得娇娇的注意力,都会被他不要命似的疯狂针对。

    也是因为顾斯年的保护,一直到五岁,娇娇都生活的很好,至少吃穿上比孤儿院的其他孩子好太多了。甚至顾斯年自己还会有意识的省下自己的物资,用来供给娇娇,就是为了让娇娇过上更好的生活。

    顾斯年的保护加院长mama的偏爱,娇娇活的就像个流落在外,却仍旧闪闪发光的小公主似的。

    于公瑾是个海外华人,一次于氏的斯顿公司同海市政府合作之时,于公瑾带着人来为娇娇所在的孤儿院献爱心,送物资。那是一个下雨天,娇娇作为孤儿院孩子的代表上台感谢于公瑾。雨水朦胧,细细密密的打湿了于公瑾的视线,那一刻,看着走向他的娇娇,于公瑾只觉得自己看到了山间小鹿,林间精灵。

    献爱心完毕之后,于公瑾就顺应自己那一刻的心动,动用关系收养了娇娇。

    那一年,娇娇五岁,于公瑾二十三岁。

    于公瑾收养娇娇,大家都送上祝福,但只有顾斯年。就仿佛一个被抢走伴侣的小狼崽子似的,凶狠的看着于公瑾,眼中恨意弥漫,仿佛要从他身上咬下一口rou似的。

    也许是被顾斯年的凶性打动,也许是有其他考虑,顾斯年也被于公瑾动用关系收养了。

    那一年,顾斯年七岁。

    在于家,娇娇就是于家的掌上明珠,是于家家主于公瑾的心头rou。至于顾斯年,于公瑾更多的是将他当做一柄护主的凶器来培养的。而要保护的主人,正是娇娇。

    娇娇是小姐,顾斯年就是小姐脚下的一条永不背叛的忠犬。

    于公瑾养了娇娇十三年,他为她付出了自己全部的感情。甚至害怕娇娇会受到委屈,十三年间过的就像是苦行僧一样,没有结婚,没有女人。

    他习惯了为她退让,而娇娇也习惯了在于公瑾这里得寸进尺。

    至于这次十八岁成年了同顾斯年酒店约会……

    是因为自娇娇十四岁初潮来了之后,于公瑾就对她生活的把控越来做严格。对她独立空间的侵占越来越多。甚至她正常社交认识一个男孩子,都会被他默默的给搅黄了。

    一次两次娇娇还可以忍受,可次数多了,娇娇便恼羞成怒了起来。

    她极其擅长在于公瑾底线上跳舞,她知道于公瑾最忌讳什么,最讨厌什么。

    他将她当成了他的所有物,不容许别人染指玷污。那么她便要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同他们两个都认识的顾斯年共同探讨成年人的世界。

    娇娇相信,若真的被她偷渡成功,之后再被于公瑾发现,于公瑾一定呕的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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