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是欲的墓志铭_第16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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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1页 (第2/2页)

军帽,吹了吹帽上的浮灰,直了下身躯,将大檐帽扣在头上,抻了一下上衣的下摆,大步跟了上去。

    ——11.12.11:56.

    丁露已经完成了第二阶段论文的资料整理,重新审读时骤然间发现已经完全脱离了命题的范畴,由此可以看到当下的各种民间借贷似乎并不如早期人们认知和理解中的那么单一了,透过现象及个案,反而在影射着什么。

    “互联网流量巨头金融家们,他们凭借流量优势把这些辨识度低的人绑在他们的系统里面,为他们不间断的「供血」,他们鼓吹的借款消费,提前消费真能带来社会经济的繁荣吗?

    当然不能,答案是肯定的。这不过是在透支未来的消费力。

    另外,在消费主义盛行,大大小小的网贷平台层出不穷的今天,对于年轻人来说,抵制不了消费欲望也是必然。

    繁重的还款压力让你连想换个工作的权利都将被剥夺,你还能有什么其他的改变?

    它会让你失去很多能让命运转折的机会,正所谓:「穷则生变」,这难道不是社会安全的威胁。

    同比民间借贷,影子银行是当前金融管制的伴生物。在银根收紧的当下,他们敏锐地嗅到了潜在的市场机会,民间借贷机构抓住这个机会,和银行信贷部门、相关公司「合作」,做起了职业金融「掮客」的生意。

    某贷款公司业客户经理曾表示,羊毛当然还是出在羊身上,「没有拿到好处,银行人员当然不会将资金贷给你了」公司只是提供了一种向银行「进贡」的渠道而已。

    为此,除了正常的贷款利息之外,借款者需要一次性另外支付给代理公司百分之五到十的服务费。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其实这类民间机构一般会「两端」通吃——

    即: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提高借贷利率来截留一部分利差,另一方面,他们会通过收取高昂的服务费来盘剥借款人。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其险恶用心可见一斑……

    侵害客体不同。“套路贷。”侵害客体多、社会危害大,从诱骗或者强迫被害人签订合同到暴力讨债、虚假诉讼,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人身权,还危害公共秩序,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甚至挑战司法权威,严重妨害司法公正。高利贷主要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

    法律后果不同。「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因为本金是犯罪工具,利息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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