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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先爱惨 第104节 (第2/2页)
戏。” “那会儿我目光短浅,总觉得他这是在浪费时间。但是后来他做替身都能做得很出彩,渐渐让导演注意到他,觉得他形象好,也开始给他一些小配角。” “慢慢的,他遇到愿意给机会的导演,陪那个导演喝几天几夜酒,喝到胃出血后终于把那个导演喝高兴,拿下了电影的男主角。” “一炮而红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各样名利的诱惑,但桀哥都抵挡住了。” “我永远都记得桀哥对我说过的一句话。”文正想起那天就忍不住感叹,“他说做人最重要的是守住本心。” 所以文正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程桀这么多年,别人总觉得程桀不近人情,但文正知道程桀顶天立地。 电梯到了他们要去的楼层,文正把樱桃引到程桀办公室外,“嫂子,就这儿,您自个儿进去吧,我还要去忙。” 樱桃点了点头,目送文正离开后,她上前把办公室门推开一条缝,看到程桀侧靠着沙发,手拿平板在看。 樱桃没急着进去,就这样静静的望着他,和十七岁的程桀比起来,现在的程桀更有成熟男人的棱角,压着眉不声不响的样子看起来挺冷淡,但樱桃知道,他有一颗温柔的心。 她最喜欢程桀的一点是他总是努力生活,不管是在故水镇通过各种方式打工挣钱,还是进入演艺圈之前吃的苦。 樱桃悄无声息地走进办公室,程桀的余光早就发现她,在樱桃想要蒙住他眼睛的时候,程桀先伸手把她拉到怀里。 樱桃诧异:“你什么时候发现我的?” 程桀把平板上的婚纱页面盖住,“从你在门外时就发现了。怎么,看你老公还偷偷摸摸的?” 樱桃和他在一起总能被逗笑,“我老公好看啊。” 程桀轻佻地哟了声,捏她小耳朵:“可以啊,还会反撩了,跟谁学的?” 樱桃笑着勾住他脖子:“跟你啊。” 程桀快被她甜化,“成,跟我学的。” 他大大的手掌摸她的头,“我多教你几招?” “好啊。”樱桃笑容甜:“不过等回到故水镇再学好不好?” 程桀一愣,“故水镇?” 她点点头,温柔对程桀说:“阿桀,我们回家吧。” ** 早上雾还浓,黑沉沉的天色还没有化开,程桀把樱桃抱上车让她继续睡,他开车前往故水镇。 和八年前不一样,他这次开车开得很小心,樱桃睡觉完全不会被影响到。 樱桃醒来时已经是九点,乡间的雾被早晨的阳光驱散,只有山林间还有一点白,阳光洒满整个前车窗,落在樱桃的脸上。 程桀把车停在路边,喂她喝点水,把昨晚提前做好的三明治给她。 程桀等她吃好才继续开车,樱桃很有兴致地看着窗外,哪怕是一草一木都看得津津有味。 进镇时正好是赶集,程桀找到停车的地方停好车,牵着樱桃去集市。 故水镇变了一些地方,和记忆里不再一模一样,这里多了很多新房子,新修了路,街上的小吃也很多,人流也比八年前多。 樱桃的目光落在糖葫芦上面,那卖糖葫芦的老爷爷早就换了人。 程桀过去给她买一串,回来递给樱桃。 “我不能吃的。” 程桀知道她不吃的原因:“看看也开心。” 樱桃也就接过来。 他们继续逛,这种偏远地方多是留守中老年人,不追星,也就不认识程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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