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眼误终生_第五十八章 穷追不舍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五十八章 穷追不舍 (第1/2页)

    九上君突然起身说道:“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天空之城里面发生了什么吗?!”

    “我来告诉你!”

    九上君将天空之城里面发生的一切都告诉了白上仙,就好像自己再次进入天空之城一样去感受一般。

    “她或许从一开始就知道了自己的命运,否则她怎么会将龙鳞取下来交给你,她知道那片龙鳞的重要性。”

    九上君突然说道:“所以我想依靠桃林秘境的噬魂兽找到她,若是她去人间厉劫,我便陪她渡劫!”

    “若是无法将心魔除掉呢?!”

    “只要找到她,成魔又何妨!”

    还好白上仙提前将殿内封闭起来,否则九上君所说的话若是被别人听到,那后果可能就严重了,只是不知道南君若是知道九上君喜欢他的女儿,会是什么样子的表情。

    “我会告诉凤夕歌需要一些时辰才能进入桃林秘境,这殿内与你九仙山洞中一样,你便留在这里疗伤吧!”

    “多谢!”

    “我让烛鹿拿一些神丹来。”

    “白清欢怎么样了?!”九上君坐下来问道。

    白上仙扶动手中的扇子说道:“她与桃林的缘分已尽!”

    “虽说已尽,可你也替她做了一些弥补的事。”

    “虽说是保了性命,可她与太子殿下的缘分已尽了,日后的路怕是很难走!”

    “既然如此,你又为何将她后路断了。”

    白清欢离开了桃林,便就代表她与桃林的一切没有关系了,白上仙同时昭告了六界,白清欢与桃林恩断义绝。

    “她与她不一样!”

    白上仙虽然没有说她是谁,可是九上君也知道她是南长若,南长若是南宫十公主,神族唯一的公主,白清欢一个低微的仙上根本没有办法比,何况她这个仙上还是依靠白上仙来的。

    白上仙走出大殿,并没有直接去将凤夕歌,而是去了桃林深处的迷林。

    “你家主人呢?!”凤夕歌带着神茶走了过来,烛鹿正摘着树叶。

    “主人去了迷林!”

    “司君想不想吃鱼啊!”

    “你会烤?!”凤夕歌看了看烛鹿,有些怀疑她的厨艺。

    “会一些,不过阿诺jiejie教过我。”

    “你跟她?!”凤夕歌看了看烛鹿,烛鹿红红的鼻子,那里面可是会打个喷嚏就喷火的,南长若是龙,她们根本不适合相处的,想不到也能相处的不错。

    “嗯,嗯。”

    “龙长孙呢?!之前还见他在…”凤夕歌环绕周围,却没有看到敖致远的身影,连敖灵儿都不见了。

    “她们已经走了!”

    “是吗?!”

    “司君喝醉的时候就走了!”

    “本君才没有醉…本君可是千杯不醉…”

    “神茶哥哥,你快扶住你家主人!”烛鹿赶紧伸出手扶着凤夕歌,挥挥手喊着神茶。

    “我…我家主人…才…不会醉…”神茶还没有说完就趴桌上了。

    白上仙扶手,面前迷雾突然消失,白上仙扶动双手,袖中飞出去了一张手帕,上面有南长若的气息,白上仙闭眼睛感受着周围迷雾带来的画面。

    “是他!”白上仙睁开眼来突然说道。

    “难怪之前他如此表现…”

    白上仙扶手便出现在桃林,白上仙走过来,看到桌上趴着的两个人。

    “主人,司君和神茶哥哥喝了你新酿的酒,居然醉了!”

    “这酒只是添加了一些新配方,居然比桃花酿的酒味重一些。”

    “重一些?!”烛鹿看了看身边的凤夕歌和神茶,这哪是重了一点点,烛鹿赶紧说道:“主人,这怎么办?!”

    “让他们睡吧!”白上仙扶手,凤夕歌和神茶消失了,便躺在未央殿的床上,呼呼大睡。

    烛鹿收拾着桌上的空酒坛说道:“睡一觉起来的话,也得三四天,终于可以安静一些了。”

    顾北辰去了南宫,将在九仙山后山发生的一幕告诉了司命。

    “你的意思是公主殿下的魂魄出现在九仙山…”

    “是的。”

    “虽说九殿下带回来的内丹将聚魂瓶修复了,可还需要引魂,难道…”司命脑海里想起了一些事情。

    “你随我去见南君!”司命说着就带顾北辰离开了司命宫。

    “司命…”南长风的声音响起了。

    “见过五殿下!见过九殿下!”司命和顾北辰赶紧扶手行礼道。

    “顾北辰?!”

    “你怎么在南宫,九仙山可是发生什么事了?!”南长风看到顾北辰的出现,赶紧问道。

    “九殿下,北辰仙上说在九仙山看到公主殿下的魂魄了,小仙想着带北辰仙上去见南君!”

    “你看到阿诺了?!”

    “回殿下的话,是的。”

    南长风侧身看了看南长寒。

    “司命,你便赶紧带北辰仙上去吧!”

    “诺!”司命扶手带着顾北辰前往三生桥。

    待他们的身影消失了,南长风赶紧拉着南长寒说道:“五哥,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太清楚!”

    “五哥,我们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