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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薯条不能蘸番茄酱 (第2/2页)
妈上完厕所,马上就要出来了......” 他将整个盘子推到她面前,轻轻地“嗯”了一声,顺势准备替她挤上番茄酱。 “啊啊啊,吃薯条不能蘸番茄酱。”她急忙抓住他的手制止道。 “为什么?”周庭昱不解。 “因为我不爱吃啊。”小女孩理直气壮。 “行。”他终于没忍住,眼底流露笑意,“你吃吧。” 高云栀笑得一脸灿烂,一边说“谢谢”,一边往嘴里狂塞薯条。 “不过,不学数学,我恐怕不行的。”他垂眸,怅然若失地开口。 “为什么啊?”小女孩不解。 “这件事做不好,别的事就一定做得好么。”他自嘲地笑。 “有可能啊,”小女孩挠挠脑瓜子,“我吃薯条不喜欢蘸番茄酱,但是番茄酱放在意大利面里就很好吃啊。” 周庭昱听着她稚气的类比,没忍住笑了。 “小朋友,那如果让你选,你以后想当什么?” “都可以啊,但是如果我能聪明一点的话,我一定会去当医生,”高云栀的脸蛋被薯条塞得鼓鼓胀胀,含糊不清地说道,“我小时候发烧差点没命,就是医生把我抢救回来的。” “所以我最崇拜的,就是医生了。” 莫名其妙的一场邂逅,更莫名其妙的一段对话。 周庭昱其实并未放在心上。 可当半年以后,如潮水般的痛苦终于将他压垮,他的家人与心理治疗师都劝他,不要再执着,否则只会越陷越深。 他在半梦半醒间,第一次撕碎压在心口的包袱。 “算了。” “薯条不能蘸番茄酱,”他望着病房白色的天花板,“但番茄酱在别的地方或许会好吃。” 摸不着头脑的一番话,令家人与医生都露出疑惑的神色。 出乎所有人意料,他干脆利落地退学、重新考托福、考SAT、考AP、申美本。 数学的门槛,他够不上。可于他而言,别的一切似乎都轻而易举。 直到确认专业与选校那刻,周庭昱一颗飘悬的心,才终于沉沉落下。 “就学医吧。”他凝神,轻声道。 沉沦在痛苦里的他,向哪里逃离,都会是生路。 / 七年后,他回国。 鬼使神差地,又走进同一家麦当劳。 其实当年真正促成他转变的,并非那一日与小女孩寥寥几语的对话,心理疾病与压力如暴风摧毁他,他能重塑,凭借的是自身强大的理智逻辑、学习能力与执行能力。 可不期而遇,竟让他蓦地看见当年的小女孩。 她长大许多,可眉眼间的稚气与可爱丝毫不改。 只是,那时的她却在哭。 周庭昱坐在她身后,从她抽抽嗒嗒的哭泣声中得知,她高考落榜了。 她哭得好伤心,眼泪像开闸一样。 周庭昱的手,硬生生滞在半空,连带着停顿的,还有想要安慰她的心。 有些奇怪,他想。 他不该多管闲事的。 况且,她还在读高中,为理想的大学冲刺,一切都不合时宜。 可人最无法控制的,就是一颗泛滥的心。 从那天开始,他时常到这家麦当劳来。 碰到她的次数不少,她有时带来一大沓习题,有时玩一下午的手机,有时只是安静发呆。 可每次,当看到她美滋滋地吃一份不蘸番茄酱的薯条,他莫名感到愉悦。 很可惜,第二次,她又落榜了。 直到今年,她终于考上了。 坐在同样的位置上,欣喜若狂地连吃三份薯条。 周庭昱想,或许,他终于可以,可以走到她面前。 问一句:“小朋友,薯条可以分给我几根么。” 可是,后来,她再也没有来过。 直到那一天,他的好友郁政安,满脸甜蜜地搂着她。 “周庭昱,这是我的女朋友,高云栀。” “宝宝,来,这是周医生。” 女孩冲他笑,圆嘟嘟的脸扬起灿烂的弧度:“周医生你好。” “我最崇拜的,就是医生了。” 他的栀栀,这样对他说。 --- 以防误会:周庭昱是在后来和栀栀重逢以后,才慢慢喜欢上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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