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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合同是五号发出的,想必合同里就是让李召都瞠目结舌的低价。 两份相似的品牌合约,前后相差两天, 傻子才会选择明显想杀价占便宜的那个。 赵伯礼回了陈总:【你自己不占理,就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自从赵伯礼放出消息,排着队找他聊代言的,不仅仅是想通过他攀上娱乐圈的关系,更想被他引荐给赵家, 达成更深层的商业合作。 陈总也不例外。 赵伯礼屏蔽了陈总的消息, 把微信名片推给自己父亲的特别助理, 并备注上:【这个品牌, 合作价值不大。】 …… 自从和KILLER签约之后, 高质量的代言邀请大量涌入, 梁远星天天去公司开会,和公司里的人一起商讨,一个个挑得眼花缭乱。 没过多久,陈露就发现了不对劲。 前几天还对他们不屑一顾的陈总, 转眼间把价格提高了十倍,放低姿态求他们签约。 突然提价的不止陈总一个人。 在梁远星刚录完节目时拿出低价合同的那些品牌商,时隔两三周后纷纷后悔,把代言合同的价格提上去了。 后来愈演愈烈,几种相似的品牌之间好像打听到了竞争对手的出价,一个接着一个给陈露发更高的价格。 公司里的高层动了歪心思,想让梁远星全部接下来。 开会的时候,明耀的总裁又开始给他讲大道理:“别担心代言接太多的问题,品牌商那边多带点货,你也多赚点钱,以后商业价值更高。” 商业价值来自影响力,过多的代言会消耗粉丝的热情。 粉丝购买力再大也是有限度的,特别是同类品牌,彼此之间的效果会削弱。 这些基本的道理,高层不会不明白,只是没那么在意他以后的发展罢了。 梁远星只是说:“不接同一个类型的代言,代言之间有利益冲突对名誉不好,这些都是你教我的。” 公司老板说不过他,只能换一种方式给他施压:“这些都是大客户,不好得罪。” 陈露替他把话说了:“老板,我们之前也拒绝不少了,该得罪的也得罪干净了。” 开了一下午的会,一来二去,决定权终于回到了他们手上。 陈露在品牌方和公司之间周旋,更是不胜其扰,干脆打印了一张长长的表格出来给他看。 “我看这群人不是在邀请你,是在逛拍卖会,一个比一个叫价高。好像你不是个偶像,是个古董。” 梁远星:“……不该啊,上个星期他们还不愿意找我的。” “我今天找你就是为了这个。” 陈露把手机聊天记录一个个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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