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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挨在孟娘子身旁的孟十二暗暗咬牙,有什么了不起,等我将来考中举人,会比孟云晖风光一百倍! 多年以后,他在市井游荡,不事生产,无家无业,天天回家找孟娘子讨钱花,这个想法仍然没改变,即使他连个童生资格都没有。 孟五叔和五娘子曾被魏先生指着鼻子痛骂,不敢当着他的面现身,只能躲在人群里观望。 夫妻俩看着锦衣绣袍、意气风发的儿子登上马车,激动不已,泪流满面。 已经出嫁的孟小妹偷偷托和孟云晖交情很好的孟十郎把五娘子亲手缝的一大包袜子交给孟云晖。 儿行千里母担忧,五娘子为儿子做了不少衣袍、布鞋,最后送出手的,却只有一包袜子,因为袜子是穿在里头的,不会被人认出是她的针线。 金蔷薇头戴帷帽,站在浓阴匝地的柳林中,冷笑一声,对不远处牵着一匹黑马的罗袍青年道:“你晓得吗,孟四郎到武昌府后,那边也有人为他送行,酒宴就摆在黄鹤楼。” 罗袍青年嘴角微挑,露出一个漫不经心,又意味深长的笑容,颊边皱起浅浅的酒窝,“我们两家联手,总能找到他的破绽。” ☆、第114章 一百一十四 微风拂动金蔷薇的帷帽, 她的声音透过轻纱,听起来仍旧冰冷:“三娘知情吗?” 孙天佑翻身上马,“我暂时不会向她吐露内情,希望金小姐能遵守诺言, 守口如瓶。” 金蔷薇淡淡道:“你不怕三娘生气?我虽然和她认识的时日不长,也晓得她平生最恨的就是被人欺瞒。你是她最亲近的人,应该比我更清楚她的忌讳。” 之前合作卖绣件的时候, 有底下的掌柜欺上瞒下,妄图收取买家的回扣,还没得手,就被李绮节看出端倪。她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把掌柜打发走, 哪怕那掌柜之前一直表现得非常勤谨能干, 唯一一次动贪念, 也没成功。 孙天佑沉默不语, 目光飘向远方,甲板上锦衣儒巾的少年才子,书生意气,器宇轩昂,等这个善于隐忍的书生鲤鱼跃龙门, 成功谋得一官半职, 从波云诡谲、藏龙卧虎的京师历练归来,将会更难对付。 “你知道三娘为什么对孟云晖的生母那么好吗?” 金蔷薇微微一愣,不明白孙天佑为什么会突然转移话题, “因为她是李家的远亲?” 金家是迁到湖广的外来户,和祖祖辈辈生活在瑶江县的本地人来往不多,连续几代坚持和本地大族联姻,才慢慢融入瑶江县纷乱的宗族派系中。 金蔷薇对瑶江县附近乡镇的姻亲关系知道的不多,但她听祖母说过,本地乡村,随便拎出两家,往上数三代,绝对能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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