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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颗来,都可以在开销不大的乡村买下一座属于自己的小小安家之所。 哈蒙手发颤,她没接,“扑通”一声跪在地板上,双手支着地面,肩膀发抖。 阮笙蹲下来,把盒子合上,放在她的面前。 哈蒙咬紧嘴唇,皱紧了脸,眉眼痛苦地绞在一起,水滴一颗一颗从眼眶掉落出来。 “啪嗒啪嗒” 很快地面上积攒了一小滩水渍。 哈蒙颤颤巍巍抬起脸,一只细白的手探出指尖,碰触她的脸颊。 阮笙用冰凉的掌心擦掉了她的眼泪。 哈蒙知道她所有名下的房产和店铺地址,每一处的名字都不同,每一处她都做了十足的掩护措施。 “你知道该去哪里找我。”阮笙垂着睫毛看着哈蒙,“只有你和我知道。如果你愿意就去,不愿意的话,回到你的家乡也没有任何问题。” 哈蒙张了张嘴,一句话都说不出。 她知道她侍奉的小姐是一个怎样的人。她每天都在几千米的高空走钢索,稍有不慎,就会摔得粉身碎骨。 所以她从不后悔。 任何决定,一旦作出,就再也不会收回。 哈蒙颤抖的手指搭在木匣上,把它拿起来,珍惜地捧在怀里。 她帮公女做过太多的事。阮笙遇到什么麻烦或者被怀疑,其他人第一个找到的突破口就会是她。 为了自己,也为了她,哈蒙清楚,离开公爵府是她唯一的退路。 我一定会去找您的。 哈蒙很想很想这么说,但是她泣不成声、涕泗横流,甚至已经连一个完整的音节都发不出来了。 哈蒙没有哭过。她从乡下来到大城市,找工作四处碰壁时没有哭;她感染痢疾卧病在床快要死掉时没有哭;她为了帮曾经的朋友复仇被阮笙发现扇了两巴掌时没有哭;她得知真相后蜷在角落一天米水未进时也没有哭。 挫折、磨难、饥饿、背叛,都无法击穿她的铠甲。 唯独面对离别时深深的无力感,让利刃刺穿她坚硬的外壳,射中她心脏中唯一的柔软。 她跪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哈蒙就离开了。阮笙从女仆长那里要来了她的合同,撕碎了冲进下水道,然后坐在餐桌前喝咖啡。 克莱因打着哈欠慢慢悠悠爬出来:“早,海洛茵。咦,怎么没瞧见哈蒙?真是稀奇,今天她没来催你喝药——海洛茵,你在喝什么?咖啡!?” 阮笙加了四块方糖,一小杯牛奶,咖啡变得馥郁香甜,在空气里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克莱因却急得跳脚:“你疯了吗?你不能喝咖啡的,这该死的东西里面的成分会加重你的病情……噢,哈蒙呢?她出门采购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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