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黄金男孩是否会爱上女装大佬_分卷(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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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12) (第3/3页)

自己几乎都可以数清楚那金色的上翘睫毛到底有多少根了,他往后仰了些,但兰德尔的手贴在他的脸侧,很快又把他的脑袋扶正了,别跑,让我看看该怎么给你搞。

    兰德尔垂下眼睛咕哝着,视线慢吞吞地在迪克的脸上挪过去,细密的睫毛在他眼球上方投下一块深色的阴影,这样看起来,他的浅蓝色眼睛变得更加深邃了,我还没试过把帅哥化丑呢。

    粉底液的色号与迪克的皮肤差的有点大,靠近了才发现迪克的肤色要比自己预想的还暗一些,毕竟是经常要出外勤的警察,和兰德尔这种能宅在家里就不会出门,出去拍外景必涂防晒的精致男孩还是有些区别的。他在自己的化妆包里挑挑剔剔,最后拿着眼线笔决定从眉眼下手。

    迪克生了一副剑眉星目的长相,兰德尔勾好眼线一看,发现不得了,他把别人的眼睛又画大了点,看上去像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男孩,会被拉拉队的女孩们疯狂递情书的那种,男性荷尔蒙简直扑面而来。

    这样不行,他们是去打探情报的,不是给迪克去黑市相亲的。

    兰德尔手一抖,眼线笔往旁边一偏,在迪克的眼尾晕了开来,

    他与迪克对视了一眼,然后毅然决然地下了决心,上手给他画了个摇滚视觉系烟熏妆,感谢露拉天天看摇滚乐队的mv,给他留下了很多参考。

    迪克闭着眼,感觉到眼皮上方粉刷柔软的触感,意识到了一点不对劲,他好歹也在蝙蝠侠的手下学过简单的易容:等一下我觉得

    他的话还没说完,兰德尔已经停下了,他往后退了几步仔细打量了一下迪克,心虚地顺手将镶着粉色水晶钻的夹子拿了下来,几缕碎片跟着搭在了额前,让现在的迪克看上去更加颓废了。

    我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以后你不会被认出来了。兰德尔对他说。

    迪克半信半疑,真的?我能照个镜子吗?

    兰德尔从他桌面上拿起了一副墨镜塞给迪克,不浪费时间了,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五分钟后,迪克坐在驾驶位上,摘下墨镜松了一口气,视线从车窗镜上扫过。

    迪克:!!!

    等等!

    他颤抖着手又把刚放好的墨镜戴上了。

    这是得是吃了几个提姆德雷克?眼圈黑的都能成精了。

    迪克在踩下油门前最后虚弱地在问了兰德尔一遍:你真的确定我们要这样出去?

    嗯兰德尔拿着化妆镜从副驾驶抬头,这不是挺好的,这个妆容那么吸睛,大家的注意力只会在你的黑眼圈、咳,烟熏妆上,绝对不会记得你长什么样子。

    说的是歪理,不过确实有点道理。

    迪克扭头一看,发现兰德尔正拿着眼影盘也在给自己叠烟熏妆,像是在叠Buff一样一层又一层,一副生怕被人认出来的模样,死命作践自己的脸。

    两个熊猫眼的视线在镜子中相遇,很快又移开了视线,就怕自己没绷住笑了出来。

    人类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丢脸的事一个人干,自己真的会感觉到很不好意思,但两个人一起干起码现在迪克就没那么尴尬了。

    好了,我觉得我们已经可以组个乐队出道了。兰德尔在自己的两颊上擦了修容粉,让他的脸在视觉上更加瘦削了点。

    什么乐队?熊猫乐队(ThePandaBand)?迪克伏在方向盘上侧头看他。

    还不错,兰德尔打了个响指,他清清嗓音,把声音往下压,现在开始我是兰达,你是呃,等会儿我该怎么称呼你?

    斯帕罗(Sparrow)*。迪克叹了一口气,一脚踩下油门,车子从警局车库开了出去。

    昨天杰姆所说的那个黑市其实他们都清楚,那条街在比较偏远的位置,每座城市都会有这么一个流浪汉与外来人口特别多的地方,环境也说不上会有多好,那些见不得人的交易经常在这种地方进行。

    一个与繁华相对立的地方,流莺与瘾君子的巢xue,无名的死尸在幽深的巷子里慢慢腐烂,是执法者管不到的灰色地带。

    当然也只是明面上的通用法律对他们不起作用,迪克晚上当义警路过这边的时候,还是会顺手收拾几个不怀好意的混混而且他发现,这条街与那个地下酒吧的位置离得很近。

    六十六号街。迪克把车停在了马路对面,十字路口的拐角处立着一个路标,上面标注着66的阿拉伯数字,被人拿其他颜色的粗记号笔在上面留下许多奇奇怪怪的单词和图案。

    在这儿?兰德尔往窗外望了一眼,看到了狭窄的街道和路边摆着的小摊子,那些坐在建筑阴影下的人看起来都不是本地人,皮肤被晒得黑黢黢,眼神阴郁而尖锐,好像不是要和你做生意的,而是今晚就来暗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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