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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9) (第2/3页)
小西每次来店里的时候,都会先喝一杯微甜的焦糖拿铁,然后再干劲十足地开始帮忙,后来郑店长就牢牢记住了,只要一看见他来了,就会先做好咖啡递过去。 然而林渐西却摇摇头,笑着解释道:其实我最喜欢喝的一直是全麦纯咖,只是因为烘焙店里没有这个口味,我才找了个味道比较像的。 他花瓣似的嘴唇上沾着一圈白色的奶泡,很快又被粉红的舌尖舔掉,仿佛是无声的诱惑,看得路闻风喉结微动。 但是替代品始终是替代品,有了真正喜欢的味道,我干嘛还要喝焦糖拿铁? 他笑眯眯地抱着咖啡又抿了一大口,面上神情满足,说出来的话看似寻常,又好像意有所指,让路闻风的心口突兀地一跳,不知道为什么升起了一丝不祥的预感。 原来是这样,那下次我让郑店长学着做全麦纯咖。他强压下那点怪异的不安,扯了扯嘴角勉强露出笑容。 对了小西,我之前说过要带一些书和店里的蛋糕,去福利院看看小朋友的,等你有时间,我们就一起 话说到一半,路闻风突然停住了。 因为他发现林渐西好像根本没在听,注意力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转移到了自己的身后。 若换做以前,他哪一次不是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可是现在,两人明明前一秒钟还在交谈,他居然走神了! 路闻风英挺的眉头不自觉地拧起,顺着青年的视线扭头一看,发现他看的是包厢里无声播放的投屏电视。 画面上,一个身形高大的青年头戴一顶硕大的渔夫帽,戴着黑色口罩,正被一大群人围追堵截着。而且这个身影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还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这是你喜欢的歌手?路闻风不关心娱乐圈的事,只能从报道上的只言片语里猜测那个人的身份。 嗯。林渐西忙不迭点头,眼底带着明显的崇拜和欣赏,我特别喜欢听他的歌。 是吗?他抿了抿唇,干脆顺着这个话题换了个提议:那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去听他的演唱会吧?如果他要举办的话。 不用不用。没想到林渐西毫不犹豫就拒绝了,甚至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也没有额外的解释。 路闻风顿时呼吸一窒,那种惶惑的感觉又上来了。 这样果断的态度和简短的回复,让他甚至分不清,眼前的青年到底是不想看演唱会,还是不想和他一起。 手机屏幕不断闪动,消息迭出不穷,工作群里已经在接连地催促了,可是路闻风却连看都不想看一眼,脑子混沌得一塌糊涂。 学长,你是不是还有事要忙啊?林渐西看了眼桌上一直在震动的手机,主动给了一个台阶。 呃对,等下还有个会。他这么说着,却把手机推到一边没管,任凭那些消息疯狂闪烁,眼神专注地看向面前的青年。 反正福利院也好,演唱会也行,下次你想去哪里,我就陪你去哪里,好不好? 这次的承诺是认真的,没有任何敷衍。这次说要去工作也是真的,没有一丝欺骗。 然而林渐西却只是淡淡一笑,不喜不悲:下次的事情,下次再说吧。 他的确没有因为从前的失约而生气。 只是,好像也不再有任何期待了。 路闻风的脸色瞬间苍白下去,那么高大挺拔的一个人,在此时竟显得有些渺小和佝偻。 就好像巴甫洛夫的狗,每次送食物之前都亮起红灯摇响铃声,它就会分泌唾液。 坚持一段时间之后,现在,我不送食物了,只亮红灯只摇铃,狗也会条件反射地分泌唾液。 习惯是最可怕的东西,人们可以接受从未得到,却最害怕得到后又失去。从路闻风回头的那一刻开始,这场博弈的主动权,就已经彻底落到了自己这一边! 林渐西看着眼前的青年沉默地起身,神思不属怅然若失,悄悄勾起了唇角。 然后,在路闻风一步一步就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叫住了他! 欸等等。 他慢悠悠地走上前,神色揶揄语气嗔怪:学长,你打算就这样去参加商务会议吗? 头低一点。口吻甚至有点强硬,和往常的绵软截然不同。 但这是长时间冷淡过后突如其来的亲昵,于是路闻风根本没有迟疑,立马听话地微微躬身,然后就看着那双白皙漂亮的手轻轻搭上了自己的脖颈。 是要拥抱吗他顿时有点紧张。 哦不是,只是整理衣领他瞬间失落。 两个人靠得很近,这个场景很熟悉,曾经有一次路闻风酒醉,林渐西急得连衬衫都没穿好就出门了,在酒店的床榻边,他就是这样低下身子,红着耳根任人整理领口的褶皱。 可是如今,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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