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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掉来着,但是这委曲求全的期间你起码让我有一个好地儿住噻。 我看着面前这幢破破烂烂的竹毛屋,觉得人生没有活头了。 我虽被调去巡山了,但同大王从小的感情岂是说淡就淡,我与大王那是“感情深厚”,所以向来大王睡哪我睡哪,大王吃什么我吃什么的。 大王奢靡,洞府里布置得相当豪华,豹毛当毯美玉做桌,明珠为灯金粉为壁,人住在里面那是舒适不已的。 他呢把洞宫建在知了山的最高处,还在洞顶开了一条观光峡缝,于是每夜,躺在洞里那张超大的云床之上,只要一抬眼便能看见天上璀璨的星河和瑰丽的月宫。 你说我在那般舒适又梦幻的环境里住了那许久,面前的破烂竹屋与之一比,你觉得人生还有快乐吗? 我觉得没有了。 丑凡人推开门,站在门边喊我:“琛儿,快进来。” 琛儿? 哦对,这是这丑凡人在来的路上给我取的新名字。 当时,就这么败下阵来跟他回家,我心仍旧不甘。 于是走了一会,我便挣开手撒娇,道:“公子呀,不是我不想跟您回家,您看看我头上有两只角呢,屁股后还有两条羊尾巴,我这模样去你们人间,你们凡人不把我杀了才怪。” 嘿,我够聪明吧! 没想到凡人却是呵一声笑,道:“简单。” 然后他把手中的镰刀扔背后的背篓里,双手在我头上一顿捣腾。片刻后,又撕下自己的衣角料围在了我腰上。 之后把我拉回潭水边,叫我照。 我往潭水面一看,直呼糟。 他把我头上的角用头发给遮了起来,而屁股后两尾巴用布料挡了起来。 他怎么这般聪明呐? 我懵了。 我在想还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挡他带我回家,但想来想去,好像没有了! 难道,就这么跟他回家? 不,不要!他那么丑,我才不要同他回家当他媳妇儿! 于是我来火了,伸出手想要把头发给扒拉开。 但心底到底有几分怕,毕竟这凡人聪明又阴险,于是这般动作的时候我便偷偷瞄向凡人。 他见我动作,不急不躁,反而轻飘飘放下背娄,把镰刀又拿回手里,然后找了一块石头,在石头上磨镰刀。 磨得“掯掯”直响。 你看看画面,一个丑陋的凡人,男性,耳朵上还别着一朵美丽的小黄花,在一块石头上磨着一把锋利到能把人骨头给砍碎的镰刀,那小眼神还时不时精准地瞄向旁边想作乱的女子,轻描淡写道:“差不多得了啊。” 唉呀妈,可不把人给吓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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