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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1) (第2/3页)
仇,对于覃家欺负秦mama的事情,虽然帮不了,可也跟着气的要命。 当初因为秦mama的关系,他还有过帮覃家的举动,可是秦爸爸的大哥,却在这边工程完结回去之后,在村里放谣言,直接将秦家大伯给诋毁的没脸回村子。从那以后,除了秦爸爸,秦家的大伯以及所有秦家人几乎都不与覃爷爷家的人来往了。 不过八几年的这个时候,这座远在中国西北部的小城,城里的生活真不怎么好,秦大伯家本来四口人,两个上学的除外,就只有秦大伯一个人工作,为了生活,大伯母每天跟着周围,男人在铁道上工作,自己又没工作的女人们一起做盒饭偷偷的去火车站卖。 秦天不了解这方面的事情,但是他从大伯和大伯母的谈话中知道,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要是被铁道兵抓起来,是要被关的。 只是家家生活都拮据,不冒险不行啊! 第二十八章 秦mama来了之后,因为大着肚子,自然是不能跟着秦大伯母去卖饭的,但是她可以在家做。做完装好之后,大伯母可以随时拿去卖。这样大伯母一天就比别人多买好几篮子的饭。自然也多赚一些。 不过,这样也不是办法。 这样卖饭只是一时的,想要真的赚钱,做个不犯法的生意才是正经的。 可惜,这会儿大家手里都没什么钱,就是想去南方批发一批东西回来,估计也集资不了几个钱。 当然,这会儿秦天最想做的是怎么把手里的钱给取出来。 好不容易和秦大伯住的小院里一群和他差不多大的小盆友混熟了。秦mama才放任他和孩子们一起玩了,他也终于找到机会可以一个人办事了。 他用了两天的时间,将秦大伯住的这片胡同给摸清楚,并找到了秦大伯说的胡同外的邮局和银行的位置。 不得不庆幸,这里因为是火车站,又处于比较热闹的区域,虽然这个时候城市并不发达,可邮局和银行还是离的不远的。几乎就是出了他们这片胡同,没几分钟的路就到了。 知道了路,秦天开始策划自己一个出去的机会。 这天是个大晴天,一大早大伯母就拎着一篮子的盒饭去和几个卖饭女人去火车站卖饭了。秦mama也按照之前做的,在家帮大伯母将饭做上,然后摘菜。 秦天看着院子里三三两两的孩子,就和秦mama报告了一遍,自己背着大伯母给做的小小的小背包出去玩了。 秦mama知道儿子已经和院子里的孩子熟悉了,就没管他。但是秦天知道自己估计也没多长时间,为了防止一会儿秦mama叫他,而找不到人,他出了秦大伯家,就找了个没人的地方召唤出了式神。 运气不错,滴血的第一个就是尉迟敬德。 呃!你这身衣服能不能换一下?秦天看着尉迟敬德身上闪瞎人狗眼的黄金盔甲,这要是走出去铁定被人围观的,那还干什么事啊! 换什么样的?尉迟敬德微笑着,眼睛似有似无的带着暧昧调戏的光芒,亲爱的主人,我是武将,这本来就是我的本命服装。 秦天被对方的英姿勃发的样子,闪的老脸通红,半天才支吾道:变化一下不行? 变化是要浪费真气的。 还是变化一下吧?秦天镇定的说,眼角看到不远处晾衣绳上的衣服,就变化成那样的。 尉迟敬德转头一看,顿时很不苟同的摇头,眉头皱的老深,一脸的嫌弃,看来是对八十年代的铁道工作服很不满意。 那种衣服在这边比较好办事。秦天出口提醒,心里郁闷的感叹:这位将军先生不是一般的明sao啊! 好吧。这么丑的衣服!真是有损本将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形象,但为了亲爱的主人的第一次,我就将就着穿一次,不过下不为例哦! 干!这是在故意调戏他吧? 难道传说中的尉迟恭还有那什么恋童癖? 不过,本将不得不提醒下我亲爱的主人,既然你作为千年式神四将新的主人,就该有点超越时间空间的欣赏水平。这样的衣服尉迟敬德虽然很不愿意,但是说话间已经将身上的衣服变化成了铁道工人的服装,真的非常有损您的形象的。 有损他形象吗?真不觉得,反正又不是他穿。 秦天看着刚刚换好衣服,一副当代人打扮的尉迟敬德愣了愣。卧槽!这人长得也太帅了吧?和度娘上写的那什么面黑如墨什么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啊!光是那俊美的白皙儒雅的脸,就能让人嫉妒的要死,那身材更是穿什么形象的衣服,都有型的好像模特似地。甚至反而将那衣服穿出了一种上位者的气质。这一看就不像是干苦力活的,倒是像铁道部哪个当官的。 走吧,小不点。尉迟敬德看看身上褐色和乳黄色两种色彩衣服叹了口气,干脆无视。 秦天被某人白森森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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