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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2/2页)
亲,他曾告诉过他:韦恩家族以铁路、房地产和石油发家,但第一代人真正起家的缘由是和法国人做生意,是贩卖毛皮——他们是猎人。 如今的布鲁斯也是猎人,他是蝙蝠侠——黑夜中寻找罪恶的猎人。 小丑在六年前死去了,他死的太过轻巧,简直像是哥谭人做的美梦——这个世界的哥谭一下子减轻了太多的苦难,哥谭的黑暗面缺失了混沌的那部分,没有了小丑也就没有了双面人、小丑帮,这是好事。 哈维·丹特一直是那个优秀的检察官,甚至在两年前和瑞秋结婚了,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叫杜拉·丹特。 哈莉·奎泽尔依旧辅修了犯罪心理学,在获得了哥谭大学奖学金并顺利毕业后,她在哥谭警局作为犯罪分析和罪犯预测矫治的顾问——她的绰号是哈莉·奎茵。 法尔科内倒台后,哥谭的地下势力重新洗牌,企鹅人成为了最大赢家,科波特经营着“冰山餐厅”,与马罗尼的传统黑幫互相制衡,他没有小丑那么疯狂。 所有的事情都在变好,只有蝙蝠侠在那个雨夜失去了那名绿眼睛的孩子。 第46章 大都会守护者08 超人的力量来源于太阳系的黄色太阳,只要太阳长存,他能存活千万个世纪,克拉克其实并不需要进食,吃东西只是习惯。 玛莎一直想把自己的儿子养胖,可惜她总会忽略“自己的儿子是个氪星人”这件事实:克拉克有着超强的代谢能力,什么高糖高脂高碳水的东西塞进嘴里都不会让他长胖。 玛莎的果派和磅蛋糕每次都一做两份——其中一份给克拉克,另一份是让克拉克带给詹姆斯的,所以两个青年里真正胖起来的只有一个人。 当詹姆斯捏到自己腹肌上覆着一层薄薄软rou的时候,克拉克依旧有着完美的八块腹肌和肱二头肌,他不仅比詹姆斯更高、更强壮,甚至体脂率更低。 ……这真不公平。 注视着毫不知情、快乐地咀嚼着芝士玉米披萨的克拉克,詹姆斯默默啃完了玛莎烤的纯玉米棒——没有芝士的那种,计划起了健身训练。 注视着詹姆斯的气鼓鼓的脸颊,克拉克却对此很满足。 他前不久找到了大都会《星球日报》的外派记者工作,再过一段时间就要去实习了。 什么是人生? 堪萨斯的乡下青年克拉克·肯特当然有自己的人生哲学。 他朴质的认为:人生是垂暮时手掌触碰到的爱人的脸庞。 但他甚至不是人类,他是躲藏在人群中的氪星人。 于是他悄悄伸出了食指,远远的凌空虚点了詹姆斯的脸颊。 此刻能注视着詹姆斯就令他觉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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