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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8) (第1/3页)
但那会儿的林三儿从来不懂掩藏自己,合得来就是朋友,合不来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把向毅归结为合不来那伙人,偶然碰上了,话都懒得搭理。 偏偏这样的态度,却引来向毅的一再招惹。 年纪相当,一个不耐烦,一个就爱看他不耐烦。 被惹急了,拎着箱子横跨大半个国土,那人也能随后追上来。 当时的林正军如此赤忱直白,被追着跑得久了,也觉得自己过分。有了这点愧疚,同路时也愿意和姓向的聊聊。 这聊得深了,就发现自己实际上也没多讨厌对方。 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审美一致,谈天说地惊人的契合。 短短一年时间,林三儿承认了这个朋友。 甚至他觉得是最好最好的那种朋友。 如果不是后来糊里糊涂就被拐上了一张床,他就不会知道,所有的共同爱好,志趣相投,只是一场蓄谋已久。 原来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也能上床,他从没有觉得如此混乱过,更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见识了很多他从前闻所未闻的事情。 但被欺骗的愤怒依然占了上风,向毅的刻意靠近,有目的,有计划,每剥开一层对他来说都是不能忍受的伤害。 他们吵架,互殴,歇斯底里。 吵得狠了,他会说:向毅,你他妈就是一神经病!你说你爸是变态,男女不忌没有底线!你有样学样,不愧是你爸的种!你又好到哪儿去! 这种时候的向毅是最疯的,当初接近他时眉眼所有的调笑平和尽数掩去,露出他最深层最阴暗最不能让人触碰的那一面。 他会抓着他的手,用力到捏出青紫的印记。 然后咬牙告诉他:你说对了,我他妈还真是一神经病!我告诉你,我向毅要的人千方百计我都得得到,你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我了。 说着这样的狠话,眼底却有被撕开皮层露出的旧伤,是那个年纪的向毅还不能做到全部隐藏所露出的痕迹。 他逐渐窥探到这个叫向毅的男人最真实的一面。 当时的向毅还是年轻了些,他志在必得,野性难驯又自大。这样的性格注定他做不出也不屑真的把林三儿强制怎么着。 只是那三年间,他们像两只恶犬,见面就互咬。 两方的圈子对对方的名号简直如雷贯耳,知道他们互相不对付。两方人只要一见面,就算没有当事人在场,都气氛紧张。 这种不对付,当中又夹杂着一些别的东西,周边的人察觉不出来,连他们自己都不愿承认。 比如谁能想到他们或许白天刚打过一架,晚上还能在酒店做得昏天暗地,那种致力于在对方身上留下伤痕的亲密,带着病态的刺激。 他在沙漠遇上风沙滞留,绝境后发现那个嘴唇干裂找到自己的人,正是和他像仇人一样的家伙。而向家常年在海上活动,向毅遭遇暴雨夜,他也曾鬼使神差放不下心带着人出海接人。这样的境况在那三年间不止一次出现过。 林三儿有段时间真的觉得自己被向毅影响得不正常。 回家看着大哥二哥相继结婚家长里短,他有时候会恍惚地觉得自己像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他开始没办法想象自己会和一个女人结婚,将来还要生孩子那样的事情。 他觉得自己病了,病得昏了头。 他们之间具体是什么时候平和下来的,大约是相识后的第五年。 两人剑拔弩张这么久,大抵都觉得自己有些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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