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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老约翰是个修车工,她还在上学的时候经常陪他去废弃停车场淘汽车零件,有这么一辆还能开的回去,他肯定会喜欢的。 公寓离罗兰岗大概两百多公里,温明理带着枪也不太担心安全问题,一路走走停停,看见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来玩一天,沿途小镇的酒吧还有威士忌蛋糕,装到一个小杯子里面,上面撒着糖霜和巧克力碎,看起来非常可爱。 温明理拍了几张照片发给艾米莉,熟人聊天总是断断续续的,有时候温明理在开车没看到,有时候艾米莉又要去忙,艾米莉打电话哇哇乱叫:“你辞职不告诉我,我也受够这个cao蛋的工作了,上司就像个神经病,每天都想辞了一了百了。” “忍住。”温明理带着太阳镜开车,这两天太阳太大了,路两边又没种树,她感觉自己都晒黑了。她说:“你已经干了三年了,感恩节过后就要升薪签第二次合同,现在辞了之前不都白熬了?” “我知道。”艾米莉嘟着嘴,她只是抱怨一下。“向我爸妈问好,再给我拍一点史派克的照片,我太想那个小家伙了。” 史派克是温母养的一条边牧,因为像个活泼好动,再加上罗兰岗地方大,他们并没有拴着它,史派克整天在两家乱跑。 “我再去沙滩给你拍夕阳。” “好想回家啊……带枪没有?一个人不安全,晚上六点前就要住酒店……不过公路旅行真的酷。”艾米莉听到脚步声,她扒拉着货架看了一眼,仓库开始盘货了,她对温明理说:“康妮,回头聊,我又要干活了。” 温明理在天黑前赶到酒店,前台对了预约电话和名字就给她发了房卡,前台:“需要提供晚餐吗?” 晚餐是墨西哥卷饼配番茄酱,温明理随便吃了一点填饱肚子。她拉开窗帘朝外面看,这是一个小镇,有酒店都谢天谢地了,更不用期待外面的景色。 少数几个路灯还一明一灭,不时闪烁,空旷而又安静。 至少没有纠结在一起的流浪汉和黑人。还算安全。 她每次从国内回来都会有一种割裂感,灵魂留在故土,身体在忙碌的生活节奏中麻木运行。温明理读书、工作这些年遇到无数个同胞,大家都是平凡人,在国内可能有个五百万就是中收入家庭,但来了美国财富一下缩水,生活水平不仅没有提高,还要跟本地人争夺就业机会,很多人都或多或少表现出了对自己选择移民的后悔。 温明理有时候也想过她们母女当年要是留在国内,相同的种族、相同的语言环境,即使跑到另一个城市重新开始,会不会比在美国轻松一点?但当时那个情况,生父犹如疯狗一般,对温母拳打脚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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