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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清欢 第38节 (第1/3页)
她母亲当年,可是颇得沈括沈公青眼的族中子弟,称赞其若是男儿身,进士及第、朱紫加身亦可期。 雏凤清于老凤声,有何奇怪。 且说姚欢离了铺子,笃悠悠地往明月楼方向走,待估摸着正在饭铺门口洒扫忙碌的阿四看不见自己了,便倏地拐弯,向东边春明坊里走。 她其实,不是要去明月楼拿钱,而是要去春明坊找一个陌生人。 昨日申时,西园曲终人散后,驸马家那个叫胭脂的美貌小婢女,见姚欢正在拾掇自家带来的箧筐,忽地偷偷拽住了她说话。 “姚娘子,俺瞧你就是个热心快肠的姊姊,方才又听说你们住在东边春明坊附近,胭脂也是冒昧,可否托你走一趟春明坊,帮我带个口信。” 姚欢彼时,刚经历了炊事员、侍应生、脱口唱演员三重工作,正是从神经高度紧张中放松下来的状态,头脑似乎又够用了些。 她捕捉到了胭脂眼中的一丝怯意,遂直言道:“胭脂娘子,多谢你今日对吾家的指点与照拂,可是容我问一句,王公和李夫人,一看就是宅心仁厚的家主,难道贵府对仆婢会苛刻到如此地步,就算仆婢言明情由,也不许踏出府门半步吗?方才席间,我明明听见,晏公还问起翠袖姑娘的休沐假期。” 胭脂心道,这姚家娘子,果然不是等闲的市肆商贩,她在酒宴上举重若轻地就转圜了场面,自然也并非哄上几句便能差遣之人。 倒不如,与她将实话说透了。 “姚娘子,”胭脂压低了嗓子,叹口气道,“都道是,交浅言深,多有蹊跷。但俺今日相托,却要请娘子放心,乃是和娘子带着令弟讨生活一样,是桩寻常人伦之事。俺,俺当家的,在春明坊的云山小筑做护院,俺们的孩儿,由婆婆带着,住在乡间。昨晚间,王公与李夫人忽然说起,做完这次雅集,他们要去寺中礼佛,临时放俺和其他几个养娘二日假” 姚欢听胭脂把来龙去脉说囫囵了,方明白,这丫鬟是想提前将消息带给自己男人,让男人启程去把孩子接到开封城,正好凑上她休假,一家三口能团聚。 这就是通讯不发达的古代啊,底层老百姓要谋划一次远距离联络,有多难。 没想到这个胭脂,看着也就是个十六七岁的娇俏少女,竟已是孩子的mama。 难怪方才在宴席上,姚欢注意到,王诜家的其他婢子,虽不至于卖弄姿色与伶俐,但多多少少都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表现欲,尤其是那个领头的婢子石青,眼神竟比歌姬翠袖还灵活似的,全然不是在灶间与姨母沈馥之打交道时的收敛自持。 唯独这个模样最俊的胭脂,倒像后世酒店大堂的领路机器人,做事麻利、路线稳定,却浑无风情。 在这个女性很难接受教育、出来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的时代,好相貌是估值很高的资本。可眼前这个胭脂,却好像很早就放弃了利用这种资本的可能。 有时候,越是看起来美貌惑人的姑娘,或许越是心地简单,肚子里盘算来盘算去的,无非就是和老公孩子开开心心逛个街。 姚欢见她都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也不避讳自己的最后一个疑问:“你原来早就嫁人了呵,王公与李夫人可知晓?” 胭脂道:“我是李夫人作主买来府里的,李夫人心善,我怎会蒙骗于她。旁的人,多说无益。正因李夫人体恤我,我平日里才更小心,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告假出府,与俺男人相会。” 唉,真是不容易。 千百年来,底层打工的最苦。 男的做保安,女的做保姆,娃娃在老家做留守儿童,彼此不说相隔天涯,可一年也见不了几次。 姚欢遂爽快道:“行,胭脂娘子,我明日就去带口信给你男人。你们一家,团聚游玩的时候,来吾家饭铺啊,我请你们吃烤腰子炙猪肠。对了,那个云山小筑,是个茶楼?” 胭脂嗫嚅道:“卖茶,卖饭,也卖酒,门口摆的红栀子灯上,有个箬盖。” 第六十九章 红栀子灯与北宋天上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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