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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的动作,也有朝廷的风度。 即使是龙袍的针脚,也不可能再好了。 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也是这么做出来的。 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的颜色,一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所以沈百终这唯一不能隐藏好的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的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的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陆小凤啃着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一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的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的老农,挎着菜篮的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的姑娘,卖rou的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的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了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一个,自己留着一个,一边剥壳一边看着卖菜的大婶打孩子。 忽然有一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一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一道疤,下半身没了左腿,所以手里攥着一把拐杖。 陆小凤一眼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的拐杖是用铁做的。 而且他还注意到诸葛刚身上穿着的也是一身黄衫,底下也镶着金边,比上官飞还多了一条。 陆小凤不知道诸葛刚什么时候加入了金钱帮,他也没空知道了,他只想搞清楚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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