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75页 (第2/2页)
呢?到时候以你的功劳,地位难道会低么?” 金九龄叹出一口气,“你说的没错,做大事的人,就该赌一赌的,赌的越大,赢的自然也越大!” “你明白就好。” 公孙大娘突然打开柜子找起了衣服。 “你要出门?”金九龄忍不住问道。 “是。” “你要去哪?” “自然是去杀人。”公孙大娘找出两根彩色绸带来系在自己的双剑上,“我这个人脾气不好,性子也急,想杀人的时候绝等不到第二天的。” 公孙大娘急着去杀谁? 自然是快网张三。 ———————————— 京城的街道修得很宽敞。 宽敞到几十个人并排走也没有问题。 但福瑞祥和宝香斋却偏偏藏在角落里,你若只是外地来的游客,一定找不着这个地方,因为这两家店的老板是一个人,据他说这办法是为了防住一些土老冒。 老板姓胡,大家都管他叫胡老板。 胡老板坐在摇椅上缓缓扇着扇子,天气虽不热,胡老板却觉得热,只因为他是个胖子,胖到几乎走一步就要掉一斤的热汗。 所以胡老板能不动就不动。 沈百终一踏进屋子,就被吓了一跳,不过你是绝不会看出他吓了一跳的。 陆小凤也吓了一跳,他的一跳是明显的一跳。 因为坐在椅子上的简直不像是个人,反而像是一大团碎布条。 胡老板也看见了他们,只不过他不认识沈百终,只认识陆小凤。 “陆小凤,你看我这件新衣裳如何?” 陆小凤觉得很有趣,于是笑道,“好看,好看极了。” “看来还是你会欣赏。”胡老板又往椅子里靠了靠,“这件衣服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做的,我已把福瑞祥的所有布料都加在了上面。” 难怪这件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彩色的大拖布。 “你为什么要把所有的布料加在上面?”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一个开店的人,若是不用自己的东西,岂不是说明他的东西很差?”胡老板抄起桌上的茶杯,慢慢地吸了一口茶水,“饭馆的老板吃自己做的饭,酒馆的主人喝自己酿的酒,他们做得就很对,所以我决定也用自己的布料来做衣服,只是每匹布料都很好,我都很喜欢……” “所以你就决定全部穿在身上?” “我就知道你是个聪明人!” 陆小凤摸摸鼻子,自从他和楚留香相处了一段时间,就好像也被传染了这个毛病,“我这次来,是想请你帮个忙。” “你说。” --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