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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小卷毛 第24节 (第2/3页)
安歌往爷爷跟前凑的时候很少,还像过去那样跟着老太太看书、做些力所能及的扫地剥豆子。林宜修看在眼里,心里很安慰。她已经犹豫好阵子,要不要回家?亲家回来了,分到了公房,毛毛要读书,孩子们越来越大,等懂事了自然能承担家务,她-似乎没有再呆下去的必要。而那边,阿四生了个女儿、阿六媳妇快生了,如果她在,还能帮忙看着小毛头,冲个奶粉洗尿布什么的。 “阿太-” 林宜修试着看安歌的反应,假如小家伙没意见,那她就能放心走了。可安歌一听,小眼圈立即红了,扯着她的衣襟不放手。老太太和五阿姨是真正的慈心,梦里她俩又带大了舅舅家的表妹,虽然梦里小表妹来得要晚,但-还是取代了她在她俩心中的地位。 五阿姨总说小表妹长得像毛毛,一模一样的大眼睛,又深又黑,笑起来同样的甜。每次听到,安歌总觉得心中有一个吼声:才不要!她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 泪水很快透过夏天的黑布裤,热热的灼痛林宜修的心。她轻轻抚安歌的背,“阿太不走,毛毛不哭。” 安歌仰起头,“等我上大学,阿太跟我一起去学校。” 傻孩子,哪有老人跟了去的。林宜修用手帕抹掉小毛头的泪水,“好。” “不会很久,再过几年就可以了。” “好好。” 徐家的事情定下来,方辉七上八下的心也定了。 “你妈又怎么了?”安歌泛红的眼圈,让他想到院子里的闲言碎语。都说安景云为了有病的二女儿要委屈小女儿,果然孩子得自己带大的才亲,毕竟花心思跟没花的区别大了。 安歌摇头,“没事。” 方辉认真检查她的表情,“真的?” “嗯!” “那是你大姐还是二姐?” 方旭插嘴,“肯定是徐蘅,上回她还把毛毛写的毛笔字撕了,我看见她扔掉的。”他卷起不存在的袖管,汗背心里的小排骨身板一挺,“三哥,我们去揍她。” 方辉在弟弟脑门上轻轻弹了下,“用脑想想。我们打了她,最后倒霉的是毛毛。安阿姨的心偏到胳膊窝了,有什么办法。” “要不离家出走?”方旭眼珠一转,出了个主意,“我们带上钱,一起远走高飞。”他说的钱是卖牙膏皮、干鸡毛和废纸的收入三毛二分,可以买三包辣橄榄,是“巨款”。 这确实是个可能有用的主意-少女时期的徐蓁离家出走过好几次,每次都是当天就找回来,但把徐正则和安景云吓坏了,生怕她真的再也不回来,连重话也不敢说。以至于徐蘅见样学样,也离家出走了几次。 “去去去!”方辉嫌弃地嚷道,“净出馊主意。以为毛毛是你,离家出走到租书铺?”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方辉是猴子,坐不住;方旭是跟屁虫,马屁精,还是小馋猫! 太乐了,安歌静静听他俩互相揭短。 真的没事。 她只是一时感慨,为什么没有一个“父母证”,以及针对如何当父母的强制培训。 第三十八章 五阿姨来了 立秋后下了几场雨,早晚变得凉快多了,墙脚不知何时进驻一只蟋蟀,夜深人静便振翅大叫。隔着窄窄过道巷子里的动静清清楚楚,行人的脚步声,自行车车轮滚动声,还有提醒声:“火烛小心、关好门窗”。 没有网络的年代,安歌觉得专注力又回来了,每晚睡下刚好消化白天吸收的知识。方家有大量的科普类书籍,《物理世界奇遇记》、《奇妙的物理学》、……连小说都是阿西莫夫的三大系列。那本《从一到无穷大》,她已经真正的阅读消化,不需要再用强记硬背的方式。 方辉简直崇拜眼,这些书读起来就没劲好吗,哪有《隋唐演义》来得有趣。他每天守在收音机旁,单田芳的评书一集不拉,听完还学着讲给安歌和方旭听。不过方旭喜欢打岔,没有安歌来得捧场。 有回他正讲得手舞足蹈,突然听到一声冷笑。回头看,自家二哥斜靠在门上,嘴角挂着不屑的微笑,“就这点出息。” 二哥飘然而去,方辉愣在原地。 安歌提醒道,“后来呢,程咬金做了混世魔王?” 方辉挠挠后脑勺,“毛毛,我……是不是应该看点正经书?” 这个么,按安歌看来方辉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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