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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炮灰一家的幸福生活 第34节 (第1/3页)
那个滋味啊,别提了! 现在乐宛给他描绘的前景让他很是向往,现在自家印刷厂都是小单子,要是报纸能起死回生,往后的收益就不用愁了!而且报纸用字生僻多,说不准今年真能拥有自己的铸字车间! “行,给你个特权,只要在不影响校对中心工作的前提下,允许你跟着报社出去做做调查进行帮助。” 乐宛大喜,终于能出去走走了! 她就天生不是个喜欢宅的,要不然不能干传媒那一行。 吴元那头也说自己选好了题,准备开始跑现场了,问她去不去。 乐宛想都不想就答应了,当然去啊。 ***** 这一天乐宛起了个大早,推上新买的自行车,为了这辆自行车她可废了老鼻子劲了,自行车劵太少,问了一大圈人谁也没有,厂里倒是每年会给优秀员工发,但是在年底自己等不了。最后还是乐梵这个鬼灵精,不知道从哪儿给自己弄来了一张劵。 到了现在,乐宛就是不想知道也已经知道,这死丫头保准是干什么投机倒把的事了。她还不单是自己干,还带着那俩落选的叫王辉和姜伟的。 审问之下,乐梵才吐口。说自己就是干点小买卖,别人逮到了也只会当她还小,不会追究。再细问就不说了,只说是倒些票劵。 乐宛再三嘱咐她要小心,钱不要紧,主要是人不能有事,乐梵也满口答应。 乐宛寻思,反正她也就手里那五十块钱,亏完了就安生了。就算出事,想必也不能为难她一个十岁的小孩。 话转回来,吴元第一次选题,选了个某公社自己开办的厂子。 虽说只是个小小的rou类加工厂,但能在公社起个十几个人的小厂子也很了不起。 乐宛拿到选题时候,看到的亮点却跟吴元不一样,这个厂子是一个离婚的女知青办的。从这个角度来看,是一个很不错的好题材。 知青下乡是干什么的?不就是去帮助地方发展的?虽然也有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比如城市里安置不来那么多的毕业生,所以只能将他们转移到乡下去。 乡下劳动量大,很多知青都吃不了这个苦。这种情况下,对方还能在婚姻生活不顺的前提条件下做出这样的改变,实在是让人敬佩。 吴元和蒋曼曼一人一辆自行车,跟乐宛先汇合。说还有一个小年轻,刚来没多久,去报社拿相机去了。马上就到。 三个人被太阳晒的不行,就索性躲在路边的大树下凉快会儿。乐宛带了一大壶的酸梅汤,给蒋曼曼和吴元的杯子里都倒了些。 最近她也有心思收拾自己了,所以这次出来她给自己来了个全副武装。 把防晒霜往脸上糊了一层,再加上一个草帽,身上的衣服外头还罩了一件又大又薄的长袖衬衣。头发扎成两个麻花辫垂在两边,背上一个军用大水壶。 整个人往那儿一站,就活脱脱是一棵嫩生生的小白菜。 蒋曼曼也被乐宛打扮了一番,乐宛教她把工装上衣截成半袖,工装裤也截成七分,又给她挑了一顶黑色的帽子,往那儿一站就是酷帅担当。 吴元羡慕的看了看她们,又看了看自己还不到四十就凸起来的肚子。唉,自己这体态,啥风格都走不了。 没过一会儿,就听见吴元喊着那边一个骑着自行车过来的单薄身影。 “哎!陈栋!这里!” 乐宛面带微笑的抬头,然后脸色迅速凝结,表情散在风里。 how old are you? 男主,怎么老是你? 第37章 郑敏敏 (一更) 虽然许向国改了眉形, 修了发际线,加了胎记,换了说话走路的姿态, 但乐宛一个搞新闻出身的, 还会一点素描, 观察力自然非同一般。 你换眉形可以, 但你能换的了眉骨?改发际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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