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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穿着白短袖蓝色长裤的男孩儿,个头极高,头发刚洗完,潦草吹了吹,还发潮,带着海飞丝的味道。 轮廓利落英俊,头发弯曲遮住额头,规规矩矩的。 眼熟。 海远十分脸盲,但是这张脸恐怕不太容易忘。 男孩看着海远手里的烟,对上海远那种总像目中无人的目光,说:“又跟人打架了?这儿不能抽烟。” 海远说:“又?” 路野说:“下午12路公交车上见过啊,又行侠仗义了?” “不是,”马琳琳脖子一缩,“把我姐夫打哭了。” 路野佩服,刚来就把赵尊打跪了,海珍这个弟弟是有点东西啊。 之前海珍来拿药的时候,他听她说过一嘴,说省会的弟弟海远要来,也是没想到,下午12路上看见那个行侠仗义的就是海远。 更没想到刚来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能对人动手,还不止一个。 虽然说赵尊跟秃头大叔都是欠的吧,但路野总觉得海远打人,主要是因为他自己处在一种不安定的暴躁中。 海远给与路野暴躁一瞥,其实他已经记起来了,这位平平无奇的帅哥,就是公交上那个袖手旁观的少年。 就那个长腿一迈,跨过秃头行李箱的高岭之花。 海远眼神从下向上,腿确实长,说平平无奇有点昧良心,但是那又如何。 路野现在眸子里盛着两枚亮亮的光斑,瞳孔很黑,眼睛堪称清澈,整个人斯斯文文的。 只有一种情况下,路野这种无害良善跟一身正气,与下午那种事不关己的冷漠是配套的。 海远目光放远,帅哥当诊席用的旧桌子背后一满排奖状。 大概小学幼儿园得个橡皮泥创作大奖都给贴上去了。 所以……海远感觉这个结论应该没冤枉路野:精致利己主义的王者。 “走了马琳琳,不看了。”海远手插兜,慢悠悠转身。 马琳琳哦了一声,跟海远走了几步,忽然停下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海远,说:“你闹什么脾气呢?” 海远:“……” 这么明显吗? 他确实对这位小野哥很不爽,但是跟他自己自带的对一切都不爽又有点不同。 因为他觉得路野这样的天之骄子,最不应该的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海远可能确实有点在意吧。 因为谁都不管他。 而这个八竿子打不着一点关系的小野哥,更是完全没有任何管他的责任。 但是……海远垂下眼睛,也没什么但是,确实他没有理由要求谁管他。 小野哥下午在12路上就应该天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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