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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突然记起了自己的回答—— 他说,大家好,我叫奚随安。 不管你们现在记不记得住我,以后这个名字一定会被你们刻在心里。 因为我会站在最耀眼的地方。 第21章 第一轮比赛 顾先生,我晋级了!…… 被投影在大屏幕上的青年微瞌着眼,他的眉眼干净,被点缀得微红的眼尾让他的整张脸极具有攻击性,像是水墨画中轻轻坠入了一片红梅。 就算是被摄像机无死角的拍摄,青年的颜值也很能扛,皮肤白皙细腻,仿佛都能看到脸上细微的绒毛,细长的睫毛也像是小扇子一样微微翕动。 他轻声地歌唱,声音很轻柔,却能够唤起被人遗忘在岁月角落里的记忆。 虽然这首歌现在不如流行歌曲火,但在那个时代,也风靡一时,也曾受过无数人的追捧。 台下观众也拿着荧光棒,随着歌曲的节奏慢慢挥舞,他们都目不转睛地看着站在台上的人,因为他就像是个发光体,吸引着人的目光。 顾星宇正坐在二楼的包间里,他专注地看着台上的奚随安,食指也在缓缓地轻敲地桌面。 实际上他在送奚随安过安检之后,他自己也坐上了来烨城的飞机。 其实他也可以等节目播出之后再看,但他还是抛下了董事会的若干人等,放弃了几个亿的项目跑来烨城,仅仅是为了现场看一场小小的比赛。 这明明是很荒谬的行为,但顾星宇却甘之如饴,因为关于奚随安的东西和事情,他一个都不想错过。 以前如此,现在更是如此。 顾星宇从很早以前就知道,他的玫瑰是多么美丽迷人,绽放时会吸引多少人的目光,就像是小太阳一样,耀眼无比。 他也生出过很多很多不好的想法,他想要将奚随安藏起来,就像是巨龙守护自己的财宝一样,不想让别人也发现。 但他不可能这么做,他不能遮去奚随安的光芒,比起让自己的虚妄得到实现,他更希望奚随安能够开心。 因为奚随安在他这里,永远都高于自己。 不过比起去做闪耀万丈,无时无刻都在发光的太阳,他更希望奚随安只做一颗星星,虽然微小,却照亮了他的整个世界。 奚随安的表演很快就结束了,但现场还有一些没有反应过来的观众,他们仍旧沉浸在奚随安为他们打造的那个美梦里,等到主持人让他们开始投票的时候,他们才清醒过来,为奚随安投下他们宝贵的一票。 有一位评委却在投票前先询问奚随安,“在大部分人都选择难度高的流行歌曲,来增加自己的竞争力度时,你为什么只是选择了一首老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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