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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快地灌下三杯啤酒,颅腔内那根始终绷紧的弦开始变得松弛。大家七嘴八舌地聊天,向诗眯起眼睛心不在焉地听着,内容不外乎是围绕着新曲子和encore的惊喜,话音折叠着话音,就像用纸片垒起一座密不透风的高墙。 “今天那首慢歌,好听是好听,就是听完以后心情复杂。” 闻言,他诧异地转过头去,没想到另一边有人猛地拍了下手,激动地附和道:“我懂!!!” 向诗装作若无其事地使着烤rou夹,实则留了个心眼,竖起耳朵听了下去。 “如果沙利叶也变成烂大街的主流曲风,我第一个脱粉。” “偶尔一首还好呀,全是这种歌就有点吃不消了。” “可要是一直不出圈,这么混下去总要到头的。” “挣不到钱可不就得解散嘛。” “关键是圈子太小众了吧。毕竟个性很强的东西,喜欢的人会特别喜欢,不喜欢的人连看都懒得看一眼。” 说到这里他总算是听懂了:乐队不红会难以维系,而一旦红起来,就必须为了迎合市场的口味,一定程度地牺牲掉表达上的自由。 虽然没有人会希望沙利叶永远被囚禁在地下,但是走出逼仄livehouse的他们,同样不会再是原来的他们了。 向诗对于音乐没有特殊的审美洁癖,他只是单纯地认为通俗并不意味着低级。况且,被更多人看到这件事,无异于将乐队暴露在一个更为严苛的环境之下,假使实力跟不上进化的野心,那么所谓的天赋和才华,转眼间就会被消磨殆尽。 在叽叽喳喳的议论声中,他单手支着脸,轻描淡写地插了一句:“我们这些听歌的人管这么多做什么?” 饭桌上的喧闹好像是慢了一拍,在话语尚未发酵的空白之际,众人的视线再次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那四个人可是把人生的一部分赌在这里了,没人比他们更在乎乐队的发展。” “就算你再有才华,听的人少,照样得解散。说到底,人家根本没义务为了满足我们的优越感,一直当所谓的宝藏乐队。” 连向诗自己都没想到,居然有一天会为了维护付晶,在大庭广众之下就音乐的话题与人争辩。 沉默如同凝固在琥珀里的昆虫,维持着恒定的姿态,一动不动。 “其实,我也很喜欢那首慢歌。”妙妙笑嘻嘻地出来打圆场,白净的脸颊上隐隐浮现出两朵红晕,“歌词写得特别浪漫。我记得里面用到了‘雨’这个意象:想问的那个人已经问不到了,所以只能问雨,让雨水把多余的情绪全部冲刷干净。” 桃果适时地挑出来接茬:“原来歌词写的是这个?” “对啊。”对着一脸茫然的桃果和向诗,妙妙责怪道:“你们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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