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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60) (第3/3页)
说,尽管看起来招蜂引蝶十分不靠谱,林芜在感情问题上倒是比他看得透,也总能恰到好处地给他想要的答案。 越接触越觉得,他其实是个披着变态外皮的正常人,还是正常人里情商很高、体贴擅长照顾他人的那一种,长得也不错,颇受异性欢迎,也不知道这么正常的人为什么至今单身,丝毫没有和人交往的意思不,也不算完全不知道。 怪不得,留到现在也是因为提前回去会影响他学习吧林芜有一下没一下地晃着秋千,浅金的发丝映着落日余晖,显出层层落落的橘子色光泽来,语气夸张,你走了就没人陪我了,好寂寞 明明有的是朋友,只要他想找人陪,凌晨三点半都能凑齐一桌朋友。陈里予对他表演性极强的感叹不置可否,看着不远处盛开的白色小花,问道:你呢,放假了有什么打算吗? 去每个朋友家住几天,之后的事就之后再说吧,等轮完一圈大概也开学了,林芜说,我是混血儿,念初中开始就搬到这里来了,还有点儿舍不得,开学就回国了,说不定以后还能见面呢。 为什么要回国,你的分数不是能上B大吗 少年神色一黯,墨蓝色的眼瞳映出橙红夕阳,混合成绿宝石般的颜色:我在追一个人,初中为了他搬来这里,后来把他弄丢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他,没过几天他就回国了,所以我报了国内的学校,嗯,和他一所学校。 无意探究他人的私事,只是不止一次听到林芜提及那个人,陈里予多少还是有些好奇,停下秋千安静地听着,等待下文。 想听吗?难得你会有兴趣,金发的少年看他一眼,脸上挂着笑,笑意却并未到达眼底,那就给你讲讲吧,作为我们临别的礼物,不过以后我还是会去找你的,你也会为了江声交换回国的对吧,大二再见就好啦,所以是暂时临别的礼物。 陈里予点点头,对和朋友面临分别这样陌生的事件产生了同样陌生的情绪,喉咙口有些泛苦。 他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人,少年以一种讲故事的口吻缓缓说道,目光落在空气的某一处,温柔得近乎哀伤,有多好看呢,我也说不清,如果我有一本照相册,那一百页里九十九页都要是他,少一页都不行,大概是那种喜欢吧。 我们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是邻居,他母亲也是我母亲的师妹,所以算得上青梅竹马唔,竹马竹马?总之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朋友。如果只是朋友的话,我们的感情大概会一直很好,因为他对朋友都很好,又礼貌又温柔,特别绅士,小学的时候就收到过好多情书,我也写过,只是没有署名,假装是替别人转交的,浑水摸鱼地送给他了,不过他大概认出我的字迹了,没有戳穿而已。 后来呢? 后来他比我大两岁,所以早两年就毕业了,因为家里人工作调动的缘故,一起来了这里念初中,那时候网络通信还不算太发达,我们经常打电话。小学毕业之后我就连忙迁居到这里了,和他同一所初中,同一所高中,差两个年级也没关系,初中部就在高中部的隔壁,每天为了等他多留四十分钟,和他一起放学回家。 不过这样的生活到我高一那年就结束了。我高一,他高三,他有了女朋友,所以每天和女朋友一起回家,跟我越来越疏远但我太喜欢他了,他太好看了,没办法,我还是会忍不住偷偷跟踪他,调查他,在他家门口等他他说我很奇怪,让我不要对其他人干同样的事,会被当成跟踪狂抓起来,我当然不会啦,只有他值得我这么做。 跟踪着跟踪着,我发现了他不为人知的一面,抱歉,这里先略过不提,不是什么不好的事,只是说到那些事的时候,我会有点难过。 再后来,我们在一起了,我真的很喜欢他,喜欢到明知道他对我没有朋友以外的感情,说不定连友情都没有,我也还是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大概是强扭的瓜不甜吧,或者我太奇怪了,交往一个月的时候,也就是毕业的时候,他毫无征兆地失踪了,搬家,删除联系方式,拉黑,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离开意味着分手,因为他留下了信,这我是知道的。但我不甘心,又找了他整整一年,几乎翻遍了F国的每个城镇,才终于从一个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那里,打听到了他的痕迹,说是他要回国了嗯,我去找了他。 察觉对方的语气带上一丝不自然的颤抖,陈里予怔了怔,不甚熟练地抬起手,拍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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