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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闻闻,你都有味了。” 有味了,他都有味了?林哥儿抬胳膊闻了闻自己,昨晚上他有用凉水擦身,难道是衣服的味? 不管是姑娘还是哥儿,被一个汉字直白的说,你都有味了,肯定都受不了,林哥儿羞的不行,恨不得现在就把自己泡水缸里,他扔下手里草转身就往厨房走。 季诚再他身后喊道:“水烧热点,别怕费柴。” 听了他的话,林哥儿走的更快了。这人说话就不知道小点声吗? 林哥儿快洗完的时候才发现,他根本就没有换洗的衣服。怎么办,再穿这一身?衣服一直在身上不觉得,现在他自己洗干净了,再闻衣服上的味道,确实很让人受不了。 他坐在厨房的矮凳上,脑袋上的头发都快干了,也没想出办法。他和季诚现在就是挂名夫妻,说白了就是季诚不跟他计较愿意收留他。 要是季诚知道了,姑父已经收了赵二根的一两银子买自己的头一夜,那他还能收留自己吗? 刚刚燃起不久的希望又破灭了,林哥儿沮丧的在自己的膝盖上画圈圈。 笃笃笃,季诚的声音隔着门板想起,把沉思中的林哥儿吓得一抖,“小林子,你是不是没有换洗的衣裳?” 林哥儿下意识的拿衣服捂住自己的胸口,在发现门口的人根本没有要出来的意思后,他还是有些紧张,毕竟门板上的缝比手指头还宽。 “那我把衣服放门口了,”季诚道:“你自己拿,干净了就行,再洗一会你就泡发了。” ... ...嘴真碎。 脚步声渐远,林哥儿伸出白嫩的胳膊,悄悄的把衣服,嗖的一下拽进门里。就这么简单的动作,他的心跳的快就好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了。 正在院子里整理荒草的季诚,正好看见了这一幕。 嘿,这小孩,还挺有意思。 没等林哥儿从厨房出来,季诚就识趣的去了后院。 后院能比前院大不少,大概有一亩地的样子,一样长满了荒草。因为他家是村子的最后一排,所以原主家后面就是不大的山。 院子边上有颗枣树,挂满了满满登登的果子。树干很粗,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季诚爬上了最矮的一个树干,用力猛摇大枣想下雨一样,噼里啪啦的落了一地。 他尝了一颗酸甜酸甜的,给小林当零嘴最好了。就这么磨蹭了大半天,别的人家已经开始做饭了。 农家人两顿饭,早起劳作日头正毒的时候回家吃第一顿,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再吃第二顿,这样趁着日头不晒还能劳作到天黑。 他把枣子用衣襟兜着,美滋滋的往屋里走着,林哥儿已经手脚麻利的把晚饭都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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