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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情感] 《不要把爱情还给我》作者:富美【完结 番外】 文案 俞舟欢她妈是开书店的,客户大多是学生,每日盈利并不多。倒是便宜了俞舟欢,小小年纪遍览群书,从张爱玲、张小娴看到茶花女与悲惨世界。 高中时,她又跳下凡尘,什么俗气什么狗血什么玛丽苏天雷滚滚,她便看什么。 所幸洗脑洗得并不离谱,她还知道人是要吃饭的、汤臣一品是一辈子买不起的。 而对于感情,相爱相杀互捅刀剑,茶米油盐拌嘴愉悦,她都接受。 正常有正常的好,不正常也有不正常的妙。 可她从未想过,她的初恋会如此漫长又寡淡。 她为他心动,她为他心痛,他从来不懂。 在那些连最微小的时间分子都不能计量的瞬间,初恋点起火花,又默默熄灭。 念念不忘? 那倒是没有必要。 吃回头草? 世界上没有别的男人了吗? ——— 这个故事,我愿意称之为童话。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俞舟欢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童话故事一则 立意:珍惜人生每一种活法。 第1章 “我不会后悔!” 俞舟欢从小就觉得,随遇而安是人类最大的优点。 它能保你在艰难险阻如潮水汹涌时,身心都好过一些。 鸡毛蒜皮的日常生活里,大概只有和淘宝店家纠缠售后的时候,俞舟欢才会表露出一些些的攻击性。所以她很好奇那些将“Aggressive”张扬地写在简历第一行的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 偏要争、偏要求。 她知道这不是坏事,世界前进就靠他们推动,可像她这类热衷和平与懒惰的人,光是看着都觉得好累。 “花花世界明明有大把好东西,机缘多得就像蜘蛛精结的网。 合则来,不合则去。” 俞舟欢十六岁的时候就曾经在周记本中大放厥词,比二十八岁的她潇洒太多。 不过二十八岁也有二十八岁的好,譬如知道人人时间宝贵,不再自由散漫。约了六点见面,五点四十二分已经坐在餐厅,喝下半杯柠檬水。 餐厅还是原来的样子。 小小一桩红瓦楼,坐在洋气了百年的法租界。沿街有梧桐,一到深秋,手掌一般的树叶把路都铺满。 第一次来的时候,俞舟欢就因无聊在网上查过,这是民国一位靠贩卖烟土起家的大佬给自己情人打造的公馆,她想来想去,既不觉得吉利、也不觉得正义。 但从前现在,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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