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爱情还给我_第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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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情感] 《不要把爱情还给我》作者:富美【完结 番外】

    文案

    俞舟欢她妈是开书店的,客户大多是学生,每日盈利并不多。倒是便宜了俞舟欢,小小年纪遍览群书,从张爱玲、张小娴看到茶花女与悲惨世界。

    高中时,她又跳下凡尘,什么俗气什么狗血什么玛丽苏天雷滚滚,她便看什么。

    所幸洗脑洗得并不离谱,她还知道人是要吃饭的、汤臣一品是一辈子买不起的。

    而对于感情,相爱相杀互捅刀剑,茶米油盐拌嘴愉悦,她都接受。

    正常有正常的好,不正常也有不正常的妙。

    可她从未想过,她的初恋会如此漫长又寡淡。

    她为他心动,她为他心痛,他从来不懂。

    在那些连最微小的时间分子都不能计量的瞬间,初恋点起火花,又默默熄灭。

    念念不忘?

    那倒是没有必要。

    吃回头草?

    世界上没有别的男人了吗?

    ———

    这个故事,我愿意称之为童话。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俞舟欢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童话故事一则

    立意:珍惜人生每一种活法。

    第1章 “我不会后悔!”

    俞舟欢从小就觉得,随遇而安是人类最大的优点。

    它能保你在艰难险阻如潮水汹涌时,身心都好过一些。

    鸡毛蒜皮的日常生活里,大概只有和淘宝店家纠缠售后的时候,俞舟欢才会表露出一些些的攻击性。所以她很好奇那些将“Aggressive”张扬地写在简历第一行的人都是吃什么长大的。

    偏要争、偏要求。

    她知道这不是坏事,世界前进就靠他们推动,可像她这类热衷和平与懒惰的人,光是看着都觉得好累。

    “花花世界明明有大把好东西,机缘多得就像蜘蛛精结的网。

    合则来,不合则去。”

    俞舟欢十六岁的时候就曾经在周记本中大放厥词,比二十八岁的她潇洒太多。

    不过二十八岁也有二十八岁的好,譬如知道人人时间宝贵,不再自由散漫。约了六点见面,五点四十二分已经坐在餐厅,喝下半杯柠檬水。

    餐厅还是原来的样子。

    小小一桩红瓦楼,坐在洋气了百年的法租界。沿街有梧桐,一到深秋,手掌一般的树叶把路都铺满。

    第一次来的时候,俞舟欢就因无聊在网上查过,这是民国一位靠贩卖烟土起家的大佬给自己情人打造的公馆,她想来想去,既不觉得吉利、也不觉得正义。

    但从前现在,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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