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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为语言招魂 (第1/2页)
学语言,其实是最简易之事。一个人可能学不好数学,学不好哲学,学不好园艺或烹调,但只要没有生理残障,又有足够的时间投入,再笨,也能跟着姥姥或邻童学出流利的言语。即便是学外语,一般也不需要什么特殊的天赋和才具,你把几百个或几千个小时砸进去,何愁不能换上一条纯正的伦敦皇家之舌?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加速现代化建设,出现了举国上下的英语热。两三亿学生娃娃哗啦啦大读英语,热得也许有点过了头,在英语发展史上也算得上罕见奇观。但英语热了多年,有些中国人一旦用英语还是挠头抓腮,半生不熟,有七没八,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于是自觉愚笨无比——其实,这种自惭也过了头。 英语难学至少有以下原因: 汉语以方块字为书写形式,是一种表意语言,与英语一类表音语言有天然区隔,在历史上风马牛不相及,长期绝缘,基质大异,各有固习和严规。比较而言,印欧语系虽品种繁多,但同出一源,其中有拉丁语一分为多,有日耳曼语一分为多,分家兄弟仍分享着几分相似的容颜,是大同小异或明异暗同。此后,英语在英伦三岛上形成,作为“三次入侵和一次文化革命”的产物,被丹尼尔·笛福视为“罗马撒克逊丹麦诺曼人”的共同创造,其中包括了日耳曼与拉丁两大语流的别后重逢,可视为发生在欧洲边地的远亲联姻。由此不难理解,英语虽为混血之物,仍承印欧语系的自家血脉,与各个亲缘语种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位南欧或中欧人学习英语,或多或少仍有亲近熟悉之便,不似中国人一眼望去举目无亲,毫无依傍,缺少入门的凭借。 另一方面,汉语曾被沙漠和高山局限在东亚,是十六世纪以后一个民族逐渐沦入虚弱时的语言,虽有一份恒定与单纯,却缺乏在全球扩张的机会。可以比较的是,英语凭借不列颠帝国和美利坚超级大国的两代强势,在长达近三百年的时段内,由水手、士兵、商人、传教士、总督、跨国公司、好莱坞影片、bbc广播、微软电脑软件等推向了全球,一度覆盖了和仍在覆盖世界上的辽阔版图。在这一过程中,物种一经遗传就难免变异,规模一旦庞大就可能瓦解。英语离开母土而远走他乡,实现跨地域、跨民族、跨文化的结果,竟是变得五花八门和各行其是。尽管“女王英语”通过广播、字典、教科书等等,仍在努力坚守标准和维系破局,但不同的自然条件、生活方式以及社会形态,使散布在欧、美、澳、非、亚的各种英语变体,还是无可挽回地渐行渐远。到最后,世界上不再有什么标准英语,只有事实上“复数的英语”——包括作为母语的英语、作为第二语的各式英语,包括贫困民族和贫困阶层那里各种半合法的“破英语”。高达五十万的英语词汇量,比汉字总量多出十几倍,就是分裂化带来的超大型化,大得让人绝望。一个英美奇才尚无望将其一网打尽,中国的学习者们又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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