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我是专业的[快穿]_第123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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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的事情,已经许久、许久都没有发生了……

    这次,是试探……

    ——“维尔特”可以做出这种结论。

    人类之中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可以比肩初代那两位的强者。

    他们忍不住了……

    但是对白穆而言,这还同时意味着另一件事。

    ——剧情,开始了。

    这次的世界,是一位血族大公和人类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因为这两位感人至深的爱情,濒临破裂的和平合约被重新延续了下去。从此, 两个种族的和平共处不再是因为各自强大的实力,而是……因为“爱”啊……

    ——摔!这个世界有毛病吧?!

    你见过人和猪谈恋爱吗?!

    但不管怎么吐槽,那可是主角攻受:再怎么不正常的事情, 在他们身上都是正常的!

    白穆作为一个苦逼兮兮的打工仔,实在没什么质疑人家的权力。

    这个世界的剧情线也相当让人无语凝噎,用一句话概括——“霸道血族大公的落跑小娇妻”。

    主角受一开始是被豢养的血仆,他的血液极为芳香美味,对血族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于是被进献给了在血族中以“挑食厌食”……哦、不……是“残忍暴虐”闻名的兰斯德大公。

    得知这个消息后,本来对自己的血仆身份已经认命的主角受陷入了巨大的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跑……

    先不讨论主角受一个普通人类,是用什么方法从血族的重重看守中跑出来的,总之他就是成功了。

    被进献而来的贡品逃跑,还是在踏入他的领土以后。

    这简直是一巴掌扇在兰斯德大公脸上,高贵的血族怎能忍受这种耻辱?!于是,大公立刻命人去追捕。

    ——这也拉开了向绵延近百年的逃跑被抓回来、又逃跑又被抓回来、双叒叕……的过程。

    期间主角受邂逅了对他一见钟情、甚至想要把自己的位置让给他的圣子,为保护他愿意豁出性命的猎人,人类王国的王子……

    白穆:这果然有哪里不对吧?

    起码,他怎么也没法想象布洛特那张死人脸对谁一见钟情……

    但是谁知道遇见主角受后会不会失了智?

    毕竟,这种事情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

    *

    霸道大公为一个血仆大动干戈,这事听起来很浪漫,但是真的发生了,就不那么浪漫了。

    ——要是浪漫要以鲜血死亡铸成,那这个世界还是朴实一点好。

    因为追捕的只是一个低等的血仆,兰斯德派出的是最低级的、本能占了上风的劣化种:那是由人类转化成的吸血鬼在长久得不到“主人”的血液后陷入疯狂的结果,那些自诩高贵的血族甚至不这些东西当做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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