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都阁案录_第16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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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闻韬拿出一张纸,如树状图一般画了两个枝杈,分别写上:自愿,被迫。若是自愿,即杨韵章自愿在苏冉冉大婚前一夜进入她的闺房。若是此种情况,必是苏冉冉放他进门,或苏冉冉无行动能力,但房中有人放他进门。于是在这个枝杈上又分出这两种情况。若是被迫,即杨韵章无意识时被人带至苏冉冉房中,此种情况下,苏冉冉要么与带杨韵章来的人合伙,要么也被控制。要不然,深夜有人带杨韵章进她房间,她应该会惊扰到侍女。如此这般,也是两种情况。

    闻韬于是一一扫视,排查在各种情况下情形可能如何。

    情形一,杨韵章自愿进房,苏冉冉自愿放他进房。此种情形,二人必有约在先,可以提前屏退仆妇。二人同在冉冉房中,如果不是自杀,凶手必须在不惊动人的情况下迅速控制二人,伪装成自杀。此种情形下,凶手必然武功高强,手法高明,可以迅速控制二人,且看不到任何外伤。闻韬沉吟,写上“苏杨同时被控,手法?”

    情形二,杨韵章自愿进房,苏冉冉已被控制。此种情况,必有人深夜约杨韵章前来,很可能以苏冉冉的名义。杨韵章一进屋很可能立即发现情况不对,但无力反抗,瞬间被控,伪装成自杀。如此,凶手应该提前已在苏冉冉房中。此种情形下,凶手如何提前进入苏冉冉房间控制她,再以何种方式迅速控制杨韵章?闻韬写上点评“如何提前进入苏房间?杨迅速被控,手法?”

    情形三,杨韵章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人带至苏冉冉房中,冉冉与带杨韵章之人合伙,自愿放他进来。此种情况下,只能是苏冉冉自己杀了杨韵章再自杀。但,一样的问题,若是冉冉所为,为何不用绝命丹?她的同伙又是谁?闻韬在这个枝杈上写上“苏杀杨,再自杀,绝命丹?苏同伙?”

    情形四,杨韵章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被带至苏冉冉房中,苏冉冉也已被控制,二人被伪装成自杀。此种情况下,凶手必要先控制苏冉冉,再控制杨韵章。思罢,闻韬在最后一个枝杈上写“如何掩人耳目,分别控制?”

    闻韬从小练习数算经筹,于万事万物都是如此一板一眼推演。只是他不通人情世事,列出了这些可能性便陷入僵局,正在思索间,听得门外小厮让他去唐无衣处接受询问。

    第15章 1.11韬韬

    闻韬进入小间见四下一点装饰也无,似是个闲置的房间,无窗,只有一门,一案,两椅,桌上厚厚一叠写过的纸。唐无衣尚在行云流水地奋笔疾书,并未抬头,他身形挺拔,这案几于他略矮,他的一条腿便横着架在另一条腿上。若常人做此动作未免显得懈怠懒散,偏偏唐无衣脊背笔直,反增了他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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