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写师2:刑侦大队_第30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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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他是谁,从哪来到哪去的!侯希勇一怔,头儿,你在说什么啊?看张破报纸就茅塞顿开了?别再是魔怔了吧?!rdquo;

    焦旸紧紧捏着那张报纸道:走吧。rdquo;

    经过辨认,严曙光认了出来,在魏大伦家里发现的那把尖刀,就是他送给乔贝莎的那一把。

    刀刃上面残留的血迹,也被证实,就属于女死者乔贝莎。因此可以证实,魏大伦就是杀害乔贝莎的凶手。

    同时,经过DNA检测,所谓的魏大伦,与当年博物馆中的另一个血迹样本一致,他很可能就是负案在逃的网上通缉人员,不管是不是庄成康,他都是当年博物馆血案的凶犯无疑。

    魏大伦应该只是他按照大隐隐于市的理论,在申城为掩人耳目所用的化名。

    焦旸决定,立即提审此人。

    焦旸来到看守所,我是应该叫你魏大伦,还是庄成康呢?rdquo;

    都行吧,反正无论是哪条罪,我都死定了。rdquo;

    魏大伦苦笑道:警官,你能给我支烟吗?反正证据你们都有了,我都交代就是。rdquo;

    原来,魏大伦当年在陕西那家博物馆做工作人员时,无意中认识了一名外国人。

    在当地发现了这件国宝,送进博物馆之后,这名外国人就出价100万,要求魏大伦利用职务之便,帮他把这件方鼎偷出来。

    那时普通人的工资只有几百块,当年的100万,和现在远远不是一个概念。现在这个青铜方鼎的市场价,大概在500万左右,当年也就只值10来万。因此,这名外国人相当于是10倍出价。

    一直跟妻子分居两地,想要买房子团聚,却受制于博物馆微薄的工资的魏大伦,或者说庄成康,就心动了。

    因此,他就在一个雨夜,潜入博物馆中盗窃,并因此杀死了拼死护宝的副馆长,还在搏斗当中,不慎留下了自己的血迹。

    他杀人之后,立即抢了铜鼎,逃出省去。

    因为他早年父母双亡,又与妻子两地分居没有孩子,以当时的技术,无法证实他就是嫌疑人。

    但是,他也因为外逃,而无法与那个外国人交易。

    这个价值不菲的铜鼎,也就成了他生命中沉重的负担。

    他一路躲躲藏藏,颠沛流离来到申城落脚之后,用假的身份证,应聘到了乔家西餐厅。他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一直任劳任怨,踏实肯干,渐渐地就随着西餐厅越做越大,升职成了餐厅经理。

    乔贝莎也算他看着长大的,因为乔贝莎的收藏爱好,两人一直还挺谈的来。

    不想有一次,餐厅里没什么客人,大家都围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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