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刑侦队_第2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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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一般人早受不了这画面了,程斌却学着他舔了下自己的嘴唇:“确实像,一会我们儿找她算账去。但现在我们继续。”他抽了张纸巾擦了自己的嘴唇,继续整理头绪。

    “第一起案件我们怀疑是熟人犯案——卢冰包内的钱都还在,凶手并非为了钱财。据统计,熟人犯罪在所有性侵案中的比例为70%,在谋杀案中更是高达86%。性侵案中被害人年龄在29岁以上只占总数的6%,卢冰正好29岁,穿着保守,并非吸引性侵犯的类型。从凶手留下诸多证据判断,这是一次冲动犯罪,并无预谋。故我们讲怀疑对象锁定于与卢冰有暧昧关系的男性以及有过节的人身上。由于卢冰的尸体在其家附近发现,有理由怀疑凶手在其回家路上将其拦截,谈判失败后动手杀人。当然也可能卢冰已经回过家又被唤出去,父母睡着了不知道也是正常。总之,按此判断,第一现场应该就在附近。如果凶手将卢冰带去远处杀害再运送回来风险太大,毕竟那里是市中心。但我们在那带搜索并未发现类似案发现场的地方…”

    俞任杰点头,终于将嘴里的东西全部吞了下去。

    “但就像你所说的,凶手为何要拿走死者的手机?卢冰的手机并没有密码。如果拿走是为了售卖的话,我们已经探访了市内大大小小的黑市,没得到任何有用情报。或许手机还未流通到市场上,也可能这个方向从一开始就是错的。”

    俞任杰将胳膊支在办公桌上,托起了下巴:“要是拿走手机不是为了卖呢?比如说,为了收藏,或是为了消除某种我们没有想到的证据?”

    程斌沉思道:“不是没有可能。”

    历史上的连环杀人案中,确有凶手喜欢取走死者的某些东西来收藏,作为自己的战利品。有人会取走死者的一缕头发,一块内脏,一截断肢…比起这些,一部手机再正常不过了。

    而若是为了消除证据的话,即使手机中的信息消失了,并不代表两人的相识也会跟着消失。或许要消除的不是两人的联系,还是某种秘密?比如说一段录音,一张照片,一个文件?凶手或许一时不知道他要找文件在哪儿,或者不知道怎么将它彻底删除,那么最快捷的方法就是取走手机本身。

    稍后俞任杰补充:“第二次尸体发现的地方有些蹊跷,据徐佳莹的同事家人所述,徐佳莹根本不会在周末去这么偏僻的工厂区,我怀疑这个地方与其说与徐佳莹有关系,不如说是凶手熟悉的地方。这次的尸体不是过了两天才被发现么。”

    程斌点头:“那条河是有名的臭河,附近的工人几乎不会去那边散步,周末时保洁员偷懒没去打扫,在周一早上清扫时才发现了尸体。如果死者本来就知道这些才把尸体抛在那里,那么他一定对那带十分熟悉。”

    “河边是第一犯罪现场么?”

    “鉴证科的结果很快就会出来。我明白你的意思,如果河边是抛尸地,第一现场可能就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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