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135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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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5页 (第2/2页)

而暂时逃于法网矣,则洪述祖固明明为宋案之教唆犯,袁政府与国民皆一致谓其有罪,外交部且一再向胶督交涉,证据亦已交与胶督,如是则引渡洪犯当亦甚易也。乃日复一日,洪犯仍逍遥于法外。岂胶督之不肯交出欤?抑政府之阳为交涉,而阴为放纵,请胶督以暂缓引渡欤?吾知袁政府既袒护赵、程二犯,自无不袒护洪犯之理,何也?洪与赵、程有密切关系,有连带责任,洪犯而交民国法庭讯审,赵、程亦无所逃其罪也。况赵忝为内阁总理,赵之杀人,政府同负其责,袁更不能谓与己无关。是则袁政府为自卫计,宜乎其出全力以拥护此三犯也。而一般私党之依赖袁政府以谋利者,亦宜乎其为此三犯极力开脱也。[150]

    此段文字把政府迟迟不将洪述祖引渡归案的原因,解释为洪与赵、程有密切关系,有连带责任,洪犯而交民国法庭讯审,赵、程亦无所逃其罪;而赵以内阁总理身份杀人,若不能逃罪,则政府同负其责,袁更不能谓与己无关。因此,袁政府为自卫计,这才出全力以拥护此三犯。然而,事实是,杀宋之意起自洪述祖,系洪假借中央名义,唆使应夔丞付诸实施,袁、赵与杀宋并无直接关系。这样一来,就必须回答如下问题:袁世凯既非杀宋幕后主使,何以要故纵洪述祖,并迟迟不将其引渡归案?又为何要阻止赵秉钧自证清白?

    要解答这两个问题,就必须彻底改变百余年来研究者对于宋案的一种似是而非的认识,即将宋案等同于刺宋案。如前所述,宋案案情错综复杂,实际上包括收抚共进会、调查欢迎国会团、cao弄宪法起草、构陷孙黄宋、匿名氏攻击、低价购买公债,以及刺杀宋教仁等多个情节。此外,宋案证据中仅出现一次的未遂除邓事件,对案情发展亦起到关键作用。宋案四大关键人物袁、赵、洪、应,与上述各方面案情的牵连各不相同。宋教仁被刺后,在舆论和司法机关均将穷究刺宋主谋作为主要目标,甚至可以说唯一目标的情况下,与杀宋无直接关系的袁世凯,本应采取积极态度,协助司法机关厘清案情,抓获真凶。然而我们却看到,在案发后出现了极为矛盾的一幕:一方面袁世凯极力辩解政府与宋案无关,另一方面明知杀宋为洪述祖所为,却故意将其放走;而对完全不知洪述祖杀宋计划的赵秉钧,则竭力阻止其自证清白。这些反常情况说明,袁世凯所真正关心的,并不是谁清白,谁主谋杀害了宋教仁,这些问题的答案早已在他心中;他所真正关心的,是宋案中另外的问题,即cao弄宪法起草、构陷孙黄宋等案情如何才能不曝光于法庭之上,以及如何应对宋教仁被刺给其竞选正式大总统所带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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