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93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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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97]《上海程都督应民政长来电》(4月26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按电文中夹注为手迹。又,应夔丞3月13日寄给洪述祖的是快信而非电报。由该信开头三月初九来函及十三号电均敬悉一句可知,应函系回复3月13日洪述祖燬宋酬勋位来电,而非先有应夔丞3月13日函,后有同日洪述祖燬宋酬勋位复电。当然,也就不存在一日内往来两电的情况。

    [198]《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1913年4月底),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至公:《刺宋案证据之研究》,《亚细亚日报》1913年5月1日,第1页。

    [199]廖大伟:《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考析》,苏智良、张华腾、邵雍主编《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第568页。

    [200]廖大伟:《论民初帮会与社会的紧张;以共进会与刺宋案为中心》,《史林》2005年第1期,第65页。

    [201]张永:《民初宋教仁遇刺案探疑》,《史学月刊》2006年第9期,第4344页。

    [202]朱怀远:《宋教仁被刺案真相考辨》,《民国档案》2010年第3期,第79页。

    [203]《应夔丞致洪述祖信》(1913年3月13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3页。

    [204]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六续),《民立报》1913年5月8日,第2页。

    [205]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206]《宋案证据披露》,《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2页。

    [207]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208]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续),《时事新报》1913年5月12日,第1张第1页。

    [209]按应欲杀宋,中间是否有个人恩怨,尚可进一步研究。曾有报道谓应夔丞任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庶务长兼下关兵站站长时,自以有功光复,骄恣跋扈。宋遯初时为法制局长,不善其所为,曾面斥之。后应夔丞落职,疑宋构陷,恨之刺骨,有lsquo;不杀某不瞑目之语。既而,宋组织国民党,独排斥共进会,不令混入,应尤怀怨愤。(《宋案悬谈》,《时事新报》1913年5月6日,第1张第1版)然而,据应夔丞讲,他与宋教仁在南京时仅见过一面,颔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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