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52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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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洪应合谋杀宋惨剧之酿成

    当应夔丞1913年1月14日从赵秉钧那里得到应密电本的时候,他的主要任务便是履行承诺,解散共进会。倘若事情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发展,那么,无论应夔丞最终能否解散共进会,刺宋之事都将可能不会发生,因共进会解散与否与国民党并没有特别关系,与宋教仁更毫无关联。然而,由少数激进派国民党人组织的欢迎国会团在上海忽然出现,成为事件的转折,不仅惊动了临时大总统袁世凯,而且将国民党领袖牵连进来,宋案由此继续向前演进,并最终酿成洪、应杀宋惨剧。

    一 沪上突现欢迎国会团与袁之应对

    沪上欢迎国会团之出现,倡自国民党激进派所办《民权报》记者尹仲材、何海鸣等。先是1912年9月11日,尹仲材于该报发表《正式国会之殷鉴》一文,批评南京临时参议院迁至北京后被军警威胁与放任弹劾权,称参议院北迁之失败,可以为将来正式国会之殷鉴,提出将来正式国会当然自行集会于其他地点。[1]次日,尹仲材又发表《自行集会与集会地点》一文,再次提出,鉴于前此参议院北迁,如弱主受制于悍仆,第一届正式国会应自行召集,并自行择定相当集会地点,并提议先开预备会于上海,随即开成立会于南京。[2]紧接着,何海鸣发表《参议院之末路;正式国会之殷鉴》一文,认为对于尹仲材之主张,尤当表美满之同情。[3]不过,由于其时距离第一届国会议员选举为时尚早,加之孙、黄相继北上,与袁世凯共商国政,相谈甚欢,尹、何之主张在当时并未引起若何反响。

    进入1912年12月以后,随着国会议员选举工作展开,主张自行召集国会者开始有所行动。12月7日《申报》谓詹大悲以国会开会在即,宪法问题关系重大,与诸同志商办lsquo;政法学会及lsquo;欢迎国会团,欲至各省发起协会,集合人才,为研究宪法草案之预备,故定不日起程,至皖、鄂各省设法联络。[4]这大概是欢迎国会团名词首次出现。1913年1月1日,尹仲材等发表了由何海鸣主笔草拟的《欢迎国会团第一次宣言书》,[5]提出该团以保持立法机关之安全,预防临时政府之纷扰,欢迎第一届正式国会议员开预备会于上海,自择集会所在地为宗旨。强调共和国民有选择国会地点之自由,由于参议院北迁失败,陷入于武力世界之漩涡中,故有今日之萎靡不振,则将来正式国会之议员选齐后,当然自行集会于其他地点,庶得尽立法之职权,而组织最强固之宪法。[6]同时,尹仲材等在上海拱宸门外法租界诸家桥宝安里设立欢迎国会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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