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45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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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八),第1页。

    [38]秦国经主编《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八),第1页;《札委会办》,《大公报》1907年11月28日,第4页;《纪印花税局开办》,《大公报》1908年4月3日,第4页;《直隶局所学堂职员一览表》,《大公报》1909年1月10日,第2张第4页;《直隶局所学堂职员一览表》,《大公报》1909年1月14日,第2张第4页;《札委差事》,《大公报》1909年2月17日,第4页。

    [39]《直隶总督杨士骧奏为试用道洪述祖期满甄别事》(宣统元年四月二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朱批奏折,档号0401120675080。

    [40]《护直督之人材》,《中国报》1909年12月18日,第3页。

    [41]《外务部收邮传部咨(井陉煤矿运费减价事请饬该总办洪述祖持平商议)》(宣统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编《矿务档》,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60年影印本,第670673页。

    [42]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第601页。

    [43]《直隶总督陈夔龙奏为考查候补道洪述祖等声名平常各员事》(宣统二年十一月初二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录副奏折,档号037447009。

    [44]《直隶四大矿交涉记》,马鸿谟编《民呼、民吁、民立报选辑(1909年5月1910年12月)》,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第580页。

    [45]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15页。

    [46]傅增湘:《记洪述祖遗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14115页。

    [47]朱德裳:《三十年闻见录》,岳麓书社,1985,第43页。

    [48]《保管洪述祖天津房屋》,《新闻报》1917年6月15日,第3张第1页。

    [49]王益和:《严修与袁世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存稿选编》(一),中国文史出版社,2002,第405页。

    [50]《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29日,第6页。

    [51]《国务总理内务总长赵秉钧拟将内务部秘书洪述祖等均进叙四等请鉴核施行文》(1912年12月14日),《政府公报》第275号,1913年2月10日,第168页。

    [52]《刺宋案之近闻再志洪述祖之略历》,《亚细亚日报》1913年4月2日,第2页。

    [53]《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54]《应桂馨历史考证》,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59页。

    [55]张之洞:《调蔡锡勇等赴鄂差委片》(光绪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苑书义等主编《张之洞全集》(一),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第7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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