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41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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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1页 (第2/2页)

引者)与洪往来颇密,吾时住天津,耳其名,然终未识面也。乃吾任内务部,少川荐洪为秘书长,谓洪于革命有殊勋,姑位置之。此余识洪之始。此后洪寓与余私邸不远,偶来余秘书室闲谭,向不曾办公事,余亦奉以干备而已。[230]

    1913年4月25日,程、应通电宣布宋案证据后,赵秉钧除了于4月28日发出勘电,辩解自己与政府同刺宋案无关外,又于4月29日特别就他和洪述祖的关系等问题与《新纪元报》记者有过如下问答:

    问:君与洪述祖关系如何?

    答:余不识洪,少川总揆属余位置,因畀秘书。

    问:洪氏在部势力何如?

    答:洪既新进,且嫌位卑,仅领干修,不常视事。余亦谓系革命元勋(洪常自称,少川亦为余言之),不以部务相烦。

    问:正月间君委洪南下有诸?

    答:否。余不以部务属洪,洪亦自称不愿拘于寻常公事。正月间洪请假赴津,余方利其去部,立予批准,初不识其潜行赴沪也。[231]

    此段对话中最后一问一答所说洪述祖1913年1月南下之事,与宋案的另一重要环节;调查欢迎国会团有关,将在本书下章详细讨论,此处暂不涉及。可能赵秉钧觉得仅仅接受记者访谈还不能完全讲清二人关系,故他紧接着又于5月初公开发表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第三次就他和洪述祖的关系做出说明:

    若洪述祖者,与鄙人素不相识,闻其与赵凤昌至亲,赵君在沪,与起义诸巨子踪迹甚密,故洪颇预闻革命之事。辛亥年春(应为辛亥年秋;引者),唐绍仪请开邮传部尚书缺,即系接洪之电报。唐寓天津,外间传说是事及武汉事起清室退位诏即出于洪之手。唐以洪赞助共和,不为无功,因荐与鄙人,意欲为内务部秘书长。参议院所定官制,各部无秘书长名目,唐君云即秘书亦可。当即委任是职。洪任秘书以来,到部未久,即有各报攻击,洪拟引退,旋委调查水上警察差。嗣后并未到部办事。洪屡屡患病,请假就医,有时在津,有时到沪,请假呈文俱存在署中有案。此洪述祖来历之实在情形也。[232]

    由于赵秉钧身居高位,又是洪述祖的顶头上司,革命党人对于他的上述公开说明,当然不会相信,认为此种谈话,无非欲以一手掩尽天下之目,盖赵于洪破案时,则一味将自己与洪关系说得极浅,以便洗脱;于证据宣布之后,则一味将一切主使关系,又全然卸之洪述祖身上,虽前后自相矛盾,亦所不顾,左支右吾,情见势绌矣。[233]但我们作为百余年后与宋案毫无利害关系之人,则应实事求是,看看赵秉钧所言是否属实。首先有两个基本史实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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