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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第1/3页)
这副“清高”做派,她自己不觉得,但是在旁人眼里却也是很明显的。几个婆子媳妇儿互相交换眼色,对胡杏花也颇为看不上。早先也没发现这姑娘这么不着调啊! 这咋越长越不像样。 徐莎也注意到这个女主胡杏花的做派了,不过自从上次胡杏花抓了一手屎,彼此就没有什么接触,徐莎乐不得呢。她也不乐意与这人多来往。 一个等着她死进而捡漏儿的人,她能有什么好感? “平时不觉得,今天才觉得村里人还真是挺多……” 正说话着,就看见六七个大小伙子抬着一个野猪,各个儿都满脸喜悦。一个个脸上开了花。 第21章 送礼与收礼 满打满算一个月。 徐莎勉强的适应了村里的生活。 要说起来, 徐莎看小说的时候只觉得农村的生活也蛮有趣的。可是真的经历起来,就觉得自己想多了。其实,这乡下的生活真是枯燥又乏味。 大多数的人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天混个饱肚儿就已经很艰难, 至于其他的精神需求, 那肯定更是没有了。 这也不怪,但凡村里有个大事儿小事儿, 立刻就有人围观看热闹。 这纯粹是日子太枯燥。 这个时候徐莎真是要感谢“穿越大神”的帮衬, 让她不用为了生计而过的更加的辛苦。如果真的让她扛着锄头去地里干活儿, 那么徐莎觉得自己可以当场表演一个原地飞升。 不说旁的, 就跟胡杏花似的要偷偷摸摸做生意, 徐莎都觉得她得完蛋。 所以, 老天爱憨人,她的日子竟然过的还挺不错。 大队部工作虽然杂乱,少不得她也要跟着做一些杂事儿,但是活儿真的不累,妇女工作更是几乎没有,她最近把一些跟妇女儿童有关的文件整理出来,就算是做事了。比她念体校还轻松呢。要知道, 体校也是要上课的, 老师眼睛瞪的像铜铃。 现在,没人管啦! 如果是个成年人穿越了, 可能不会体会到这种好。 但是一个不爱学习的学生就此告别学校,这快乐, 懂的人都懂。 徐莎虽然不爱读书,但是还是很爱锻炼的, 毕竟习惯了锻炼,她就喜欢这种挥汗如雨的感觉。老徐家没住在村中心, 先头儿大家也不知道徐莎每天早上跑步,不过日子长了,倒是也没有什么瞒得住的,她每天都绕着房子跑,总归会被人看见。 开始的时候大家也跟看西洋景儿一样,不过倒是没有什么意外的,也很快就习惯了。在大家看来,徐莎跟着爹妈在部队住了这么多年,跟当兵的一样会早起跑步,不算是什么稀罕事儿。 他们村也有旁的从部队退伍的,都给他们讲过的,那部队里啊,早上都是要跟着哨子早起跑步的。不过除了徐莎,其他人倒是都没有这个习惯。 毕竟,退伍回来的也是普通人,每天下地劳作已经很累,并不会把体力浪费在这样的地方。也有一些碎嘴子的老娘们背地里嘀咕,她有那个功夫,咋不多干点活儿,去挖野菜或者往家里捡草都是好的啊。何必浪费在这样的地方。 不过,也就是在背地里说说,当面儿那是不说的。 别看村里人有不少人都小心思多,但是小心思再多,也是自家关门过日子。 旁人家的事儿,跟他们没有关系。 早上碰见徐莎,也笑呵呵的打招呼。 现在天气越发的热了起来,稍微动一动就汗如雨下,徐莎每天运动,反而还长了点rou,整个人看起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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