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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英国的社交,更倾向于酒会酒吧。 那里会弹奏舒缓的钢琴,播放吵闹的电音,却不会像现在一样,点燃一团篝火,以歌助酒,以酒助兴。 员工们唱的歌,对他来说大多数陌生。 不同环境流行起来的音乐,都带有独特的文化色彩。 一些人唱的歌词在他听来还没有找到音调,很快周围的人就能跟着端酒的同事,一起疯狂大唱。他们的歌声无疑是走调的,可是那几句走调的音律唱完,立刻就能带来满场的笑声和欢乐。 殷以乔说:“如果人类用唱歌的方式交流,感觉马上能分辨出不同的年龄、喜好了。” “哈哈!”律风毫不客气,“我们肯定有代沟!” “嗯?”殷以乔微眯着眼,看他还没喝酒就说醉话的师弟,“我怎么不知道我们有代沟。” 律风正想举几个歌名让师兄认清现实。 忽然,端着酒的项目经理大步走过来,开口就是—— “来来来,律工,我敬你一杯!” 他话音刚落,周围全是工作人员的笑声。 “来了,罗总又来躲酒了。” “老罗你好赖哦!每次到你,你都跑!” 项目经理转头就抗议,“什么赖?我这叫尊敬!除了高总工,今晚这里律工功劳最大,来!我敬你!” 说完,碗往律风手上一塞,视线真诚热切。 躲酒就躲酒,居然还要把律风架在高位用火烤。 周围都是工作人员的笑声,他们每一个都比律风年纪大、经验多,看向律风的视线充满善意,就想看他怎么喝酒怎么唱歌! 律风喝不惯他们的酒,但还是皱着眉一口闷了。 入喉什么味道他完全没尝到,整个人从脖子到耳朵热得炸开,最后一丝寒冷都被酒味冲散。 喝酒暖身不是戏言。 然而,项目经理跳出了祝酒局,成为了劝酒的工具人。 他在周围的欢呼里,大声吼道:“好!律工唱一个!” 律风的头都晕了,还得唱一个。 手上已空的酒碗,在项目经理的热情里满上。 律风神志不清的看向殷以乔,轻轻细声地唱了起来,“Should auld acquaintance be fot……” 他以为自己声音很轻,周围的人却听得清清楚楚。 单词虽然陌生,但是音乐的旋律全球统一。 “这个歌好耳熟啊。” “一下想不起来叫什么,但是确实耳熟。” 他们低声议论,还能跟着轻哼出后面的音调。 然而,律风只唱了两句,便戛然而止,将碗递给了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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