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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的却是那许许多多在这个年代被毁掉的古籍孤本,以及那些还保持着原汁原味,没有被扩建被人潮毁掉的名胜古迹。 这个年代固然有许多病症,但亦有许多隐没在人潮中的伟岸人物。 到后来,熬过去的也不过是十之一二。 自己的力量虽然微小,但哪怕能救上一个两个,也是不枉此生。 最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曾经坐在轮椅上的残废,欢喜打心眼里不喜欢一直待在一个地方,她想想要出去走走,出去看看,见识更多的山河风光。 ☆、第104章 商机 “不过现在还不行啊,至少要等我高中毕业才成。”顿了顿,欢喜看向奚万里道:“这样可以吗?你大哥等得及吗?” 奚万里毫不犹豫就点头道:“只是两年不到的时间,没关系。”要是连两年都挨不过去,他便是送再多东西过去,自家大哥都活不下去。 他本来是想要劝欢喜的,直到他发现了她眼中藏也藏不住的期待。 算了,以往参加串联的学生比比兼是,大不了自己到时候想办法多弄点钱,这样欢喜走到哪儿都不用吃苦。 奚万里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却是留下了一个小小的奚明辉。 对于收留奚明辉,宋二柱二话不说就同意了。并不是他不知道奚明辉的身份,而是……这几年,他那些老战友,尤其是还在部队的老战友有不少出了事,别说奚明辉只是个孩子,即便不是,他也很难生出恶感来。 好在奚明辉的年纪刚好可以上学,虽然错过了开学的时间,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跟学校说一声就成了。更令欢喜松了一口气的是,奚明辉并不是什么都不懂,至少简单的拼音和算术他是学过的,因此虽然缺了一些课,却并不会跟不上同学。 之前她还有些担心这个在城里长大的孩子会无法适应乡下的生活,但真正相处之后却发现在孩子实在是懂事乖巧,很少哭闹。来的时候还有些内向,不过有同龄的凤贞带着,很快便活泼起来。 而这段时间,宋家庄出了一件大新闻,周华国给他弟弟弄到了推荐书,把他弟弟送进工农兵大学了。 说起这事,村里人没有一个不羡慕的,上了大学,以后的日子就差不了了。 便是宋春发也在家里对着儿子发牢sao,说他没能耐,要不然的话家里也能出个大学生了。 等到身上穿的衣服越来越厚的时候,欢喜才发现一件事,宋梦萍已经很久没来找她了。 趁着周六她去了她家一趟,结果却被她阿娘告知她去珍珠厂上班了。 听了这话,欢喜是由衷松了口气。她想着多接触一下社会,宋梦萍或许会慢慢长大,改掉自私懒惰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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