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93页 (第2/2页)
的眸子,他身上银甲映着夕阳的余光,微微刺痛了她的双眼。 阿宝的头微微晕眩,犹如独自一人漂浮在无边无际的水面之上,后有波涛万丈喧哗逼近,前有漫漫迷雾汹涌而至,她只想能有个人快些来将她拉上岸,哪怕岸上那人向她伸来的是荆棘,是刀剑。 锦延驱使马匹又上前几步,堪堪地停在阿宝面前,略略弯腰,拿手中的长剑挑起阿宝的下巴,迫使她抬起头来,随即弯起嘴角,冷冷一笑,道:“这个没有耳眼的女子便是我府中出逃的奴婢。” 作者有话要说: 阿宝:作者君,咱们不想跟你混了,这么多天,你的收藏也好评论也好点击也好,都少得可怜。白瞎了我与桑果的这番精彩动人的经历,我留着自己写回忆录算了!听我一句劝:你有那点时间,与其趴在桌上呕心沥血的写呀想呀,还不如做点糕点糖葫芦去西大街卖,说不定还有点银子进账。 桑果跺脚:我的好小姐,你嘴巴也未免太坏了些!作者君已经心伤难过孤独忧郁成这个样子类!你还要去刺人家!要是作者君一时想不开,找根面条上吊、找块豆腐撞死可怎生是好——咦?作者君你去哪里呀?! 作者君:好桑果,谢谢你提醒我,我原本还没想到自戕……我记得昨天的剩菜里还有一块麻辣豆腐来着…… 锦延走来,俯身从靴筒里摸出一个小巧匕首,递与作者君:豆腐不管用,你用这个吧,昨天刚磨好的。 作者君手捧匕首:爹呀,娘呀~~(两行热泪流出,顺着脸庞流到新买的班尼路牌的衣裳上) 锦延:哦,对了,近日因本将军剿匪救人的英勇事迹为民间所传颂,又新得了个名号,叫做“雷厉风行之拼命二郎”,简称“雷风”……你不用谢我了,称我雷风即可。 有读者吐槽文名太差,文案太逊,作者也这么觉得。于是作者慎重地考虑了如下几个文名: 1,《我和姐夫不得不说的故事》 2,《霸道将军爱上我》 3,《妖女爱上帅将军》 4 《几度重生之庶女翻身记》 5,《小家碧玉莫阿宝的悠闲生活》 请投票,够不够乡土?够不够诱人?符合不符合大众的趣味? ☆、莫家阿宝(四十三) 阿宝又被押回了将军府。 万幸回府时是深夜,也无人留意,倒免去许多口舌。阿宝被锦延的侍卫径直拎到书房中,往地上一丢。地上铺有厚厚的一层银狐皮做就的地毯,摔下去并不疼,加之她被人家也丢得习惯了,因此并不在意。且同样是破布口袋般的待遇,但力度却比长安第一次把她从莫府后巷中捉走并丢到锦延面前的那一次要轻柔多了。丢她的侍卫这点眼力界还是有的。书房中无人,她顺势往地上一扑,趴在地毯上歇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