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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吴掌柜,rou疼之余还得谢谢沈钰松了口,没让他再大出血。 由此可见,沈钰果然不愧是曾经登上过财富榜的大佬,把人卖了还让人心甘情愿地为他数钱。 既然决定要抄书,那还得再多练练字。沈钰的字并不是特别出众,勉强算中上,童生试和秀才试也够用了。但是既然要抄书,这书还得卖给别人,那就不能马虎。免得到时候人家一拿到书心里就犯嘀咕,心说这小三元的字儿咋写得这么丑,那不是把自己的脸都给丢尽了? 沈钰说干就干,回想些藏书馆里的名家字帖,认认真真地开始临摹。 抄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写错一个字,这一页都得重写,费纸费时又费精力,能耐下性子来抄书的,都是心态平和的大佬。 吴掌柜让沈钰抄的都是四书五经,其他的杂书根本不提,免得浪费了他这个能亮瞎人眼的小三元称号。为此,沈钰还悄悄松了口气,真要让他抄那些什么富家小姐俊书生的话本,他也是有心理压力的。没办法,记性太好,一遍抄下来,估摸着能记大半辈子,堵心不堵心啊? 现在正好,抄四书五经,权当复习了。 沈钰变态的记忆力又帮了大忙,别人抄书,看一眼原文,而后再谨慎落笔。沈钰却不一样,提笔抬腕一气呵成,内容全在他脑子里记着呢,一个字都不差。 周兴等人有幸旁观了一回,顿时饱受打击,捂着受伤的小心脏回了房,表示暂时不想再跟沈钰变态说话。 方安彻底服气了,看着沈钰淡然自若落笔的样子只觉得牙疼:“你真的把这九本书都给背熟了?” 沈钰一心二用,一边抄书一边回答他的问题:“应该说,我手里的书,我都背熟了。” 方安往他桌案上一瞅,看到那堆得高高的书籍,在心里给沈钰盖了个变态的戳,再也不提比试的事,苦笑道:“我可算是明白,我为何总是输给你了。” 这么吓人的记忆力,真特么令人羡慕啊! 沈钰却很是不满:“这么轻易就认输了?你的傲气呢?我要是你,我肯定就趁着对方抄书耽误功课的机会,赶紧多看书多请教教谕,一鼓作气超过对方!” 方安脸色复杂:“为何提点我?没了我跟你打擂台,你不是更轻松?” “你总跟在我身后嚷嚷着比试,确实挺烦的。”沈钰点头,见方安脸色漆黑,沈钰又接着补充道,“但是有竞争才会有进步。孟子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若是没了你一直跳脚叫嚣,我说不定一直因此沾沾自喜,最终成为可笑的井底之蛙,沦为笑柄,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天分,多可惜。” 方安苦笑着摇头,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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