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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2/3页)
会成为炮灰。 虽然不想承认,但在她完整回忆起这段剧情后,苏苗苗也必须承认,这个在小说里两句话就狗带了的炮灰,应该就是她,或者说,是属于原身的结局。 苏苗苗: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流下来…… 要是早知道这是穿书,还是穿成炮灰的话,我绝对先想办法不分配到北河沟大队! 但人生没有早知道。而且苏苗苗也清楚,哪怕自己没在车上认识王小麦,跟着她来北河沟大队,按照原书中的安排,自己应该也还是会被分到这里。 而苏苗苗一直也没发现自己是传书的原因则是作者自称是个起名废,像是大队长这类的角色,在书里从始至终都是以“杨队长”作为代号。 北河沟杨是大姓,大队里超一半的人都是姓杨。更何况,苏苗苗最开始也没想到自己这是穿书,更不知道杨丰收是有几个孩子,都叫什么。 不过,这一点倒是给了苏苗苗一个验证的机会。因为书里虽没写杨队长叫什么,但却说了他这一双儿女的名字。 苏苗苗记得两个人的名字,他们一个叫杨桃花,一个叫杨贵虎。 这个很好验证,只要问王小麦就行。 苏苗苗目光深沉地想:如果是他们,那么自己绝不会像原主那样以悲剧收尾人生! ………… 下午上工的时候,仍是要去割猪草的三个人又聚齐在水库边,一个上午被蚊子虫子追着咬的吴佩兰学聪明了,也换上了长袖长裤,还学着苏苗苗她们,把裤腿掖进了袜子里,好叫那些虫子不会顺着裤腿钻进来。 只是吴佩兰从来没干过这样的体力活,上午都算是强撑着,下午更是腿肚子直哆嗦,蹲下去都费劲。 王小麦和苏苗苗俩人都没理她,埋头苦干自己的活儿。 苏苗苗是心里装着事儿,王小麦则是单纯不愿意搭理吴佩兰。 但所谓山不过来,我就过去。 吴佩兰虽有些高傲,但终究也还是个17岁的小姑娘,耐不住寂寞。尤其是在她不情愿干活的时候,就更想能跟人唠唠嗑了。 更别说,她中午在知青点的时候,可是听了不少事儿,她这么善良的人,知道了自然要分享一下,咋说这俩人也是跟她一批的知青,相比那些端着架子想使唤人的老知青而言,她们才是一国的! 不过她也不傻,没上赶着和她们说话,而是用刚好能够让王小麦和苏苗苗听到的声音“自言自语”道:“我听刘兰说,那个程秀秀和接咱们的杨队长有一腿,不过杨队长的闺女好像不许杨队长跟这女知青在一起。” 八卦永远是拉近人与人关系的最佳办法。 苏苗苗听到杨队长和他闺女的时候,耳朵就竖起来了,王小麦更是好奇地往吴佩兰那边挪了挪,一副想要继续听下去的样子。 吴佩兰一见两个人这样,便又不开口了。 心里止不住得意,心想,小样吧,刚还不搭理我,现在想知道了,我不说了!我还治不了你们! 苏苗苗一看她表情,就知道这人是等着她们开口问呢。 也知道,以王小麦的性格一定不会给她搭话。 可这样的话,自己想知道的事儿就得不到答案了。 苏苗苗到是也能问王小麦,但她也不一定知道,到时候去问别人的话,恐怕会心生怀疑。她一个刚来到大队的女知青,怎么会知道大队长有一儿一女,又为啥要好奇大队长的家人呢。 所以,不如从吴佩兰这里探话,还能知道点其他的事儿。 “不可能吧。程知青就算比咱们大,也才25。那大队长都有闺女了,这俩人咋可能在一起呢。”苏苗苗不像王小麦似的那么抵触吴佩兰的身份,不过递个话茬,就能知道自己想验证的事儿,这简直是太划算了。 “怎么不可能!”一听这话,吴佩兰果然接了话茬,反驳道,“一个个都在农村待了好几年,为了回城名额有啥豁不出去的!” “豁出去?豁出沙啥去啊。”苏苗苗一脸茫然,装作不知道吴佩兰话里的意思。 “不、不可能吧……”一旁听明白的王小麦也忍不住开口,微微红了脸,隐晦说道,“那大队长家仨孩子,大闺女都有孩子了,咋还能……” 说起这种话题,吴佩兰其实多少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但到底还是憋不住话,压低声音道:“我也是中午在知青点听到的,就是那个刘兰。她和另外一个我不知道叫什么的女知青,说看到从公社放假回来的杨桃花……就是大队长的闺女来找程秀秀,还看到她抬手要打程秀秀呢!” 杨桃花! 苏苗苗眼神一凝,在听到吴佩兰说到杨桃花的时候,彻底确定了在书中顶替了原身,又害了她性命的一这一家人,就是杨丰收一家! 而就在苏苗苗思索该怎么去看一看杨桃花那个杨贵虎到底是个什么德行的同时,吴佩兰还在继续说着:“我还她们讲,原来那个杨桃花找程秀秀麻烦不是因为大队长,而是她看上的一个男知青也喜欢程秀秀!” 王小麦一声惊呼:“他们这也……这也太……杨桃花还没我大呢,今年好像才16吧。” “一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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