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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1/3页)
乐知时看向他,他又开玩笑说,“咱们的外号不就是扫黄大队吗?” 真的会有人在这么黑漆漆的地方谈恋爱吗?乐知时想。 分明是恐怖片展开,怎么会心动啊。 杨树林外的那条路靠近食堂,经常是卫生重灾区,同学拿本子记,乐知时四处张望检查,不小心瞥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似乎打着手机自带的手电,黑暗中有一束莹莹的光。 他一下子就认出那是宋煜,仅仅是背影。 宋煜进入到杨树林后的旧校舍,那里用铁栏杆拦着,一直听说很快就会被拆掉。乐知时有点好奇,不自觉地就朝那边走。 靠近些,他看见宋煜在铁栏杆前蹲了下来,从包里拿出一个袋子。两只手拿不住,手电的光偏了一下,照到栏杆后的草地,有什么朝着他走过来了。 学校里的流浪猫。 数量不少,一只接着一只,它们好像已经养成习惯,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出现,围聚在这里。等着宋煜把猫粮拿出来放进角落的小盆里,它们就可以享用一顿晚餐。 乐知时终于知道,为什么宋煜会把猫粮放进书包,带去学校。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心跳变快了,麻麻的,就像被小猫舔过一样。 “看什么呢?”同学也跟着凑过来,“不会真有人躲着约会吧?” 乐知时心虚地转过脸,摇头,“没有。我走神了。” 他没有向宋煜走过去,也不想让同行的人发现宋煜的行踪。 在大多数时候,乐知时是唯一能读懂宋煜的人。他知道,如果现在有任何一个人出现在宋煜面前,“目睹”他这样的行为,宋煜并不会太开心。 他是个很奇怪的人,无法将自己的善意公之于众。 所以他连温柔,都是很隐秘的。 “你怎么了?”同学见他发呆,有些好奇。 乐知时只是摇头,“我刚刚先入为主了。” “什么?”对方没听懂,但乐知时也只是打了个太极糊弄过去。 先入为主地觉得这样的场景不适合心动。 在他看到黑暗中的宋煜之前。 晚上回到家里,他心思有点不在作业上,画了张画。 穿着制服的冷漠高中生,和一群孤苦无依的流浪猫。 画完之后,乐知时发了好久的呆,直到听见隔壁房间开门的声音,听见宋煜下楼,他忽然惊醒,把纸翻过来放在桌上,深呼吸几下,开始做作业。 成绩大进步,最开心的人还是林蓉。月假当晚她做了一大桌子菜,华丽程度堪比过年家宴。乐知时这段时间太累太紧绷,放月假当天就有点感冒,吃了药昏睡一下午,懵懵懂懂下楼,正好遇到刚放假回来的宋煜。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睡得太迷糊,竟然涌生出一种微妙的感觉,好像很久没有见到宋煜了。 明明不久前还偷窥过。 感冒药吃完嘴里发苦,乐知时头一次对带有庆祝性质的晚餐兴趣缺缺,一块牛腩嚼了二十口才咽下去。饭桌上宋谨和林蓉各种夸他,乐知时一方面很开心,另一方面又有点不开心。 但他说不清不开心的原因,只是会在不开心的时候去看宋煜的脸。 宋煜慢条斯理地吃着饭,很安静,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每次他会习惯喝一点汤收尾,所以在他喝最后一点汤的时候,乐知时猜到他要吃完了,准备走了。他的不开心就更加明显。 但和他想的不太一样。 宋煜放下碗,对正专注于两个孩子中、高考后的旅游计划的父母说,“之前说申学校的事,我决定好了。” 宋谨放下筷子,“是吗?哪一所?”他了解宋煜的性格,知道他从小到大都是非常有主见的孩子,所以又说,“爸爸上次说的那几所,都是仅供参考,只是我觉得还不错,具体怎么选,还是要看你想读哪个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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