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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2页)
咕: “直接说?” “要不然?写封邮件?” “先吃午饭吧,这么多人,大家一起吃个午饭。” “也行,那就下午说。” 却根本不用下午。 从煦进了家门,知道哪间是自己的卧室,就推门进去了。 和他想的一样,除了床、衣柜,还有一个书桌。 桌子上摆着两个文件袋,一个装着从煦车祸时摔碎的手机、钱包、其他一些琐碎物品,一个装着系着白绳的牛皮纸袋。 鲁达达整天忙东忙西到处跑到处飞,没来过这边,第一次来,进了房间东瞧瞧、西瞄瞄,盯着床头柜上从煦十八岁时的照片看。 从煦站在书桌边,打开文件袋,看了一眼屏幕摔得粉碎的手机,接着,打开了钱包。 钱包里有身份证、刻着他名字的银行卡,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另外那个装着牛皮纸袋的文件袋,从煦暂时没动,先在桌前坐下,拉了拉桌子左手边的几个抽屉。 总共三个抽屉,最上面、最下面的都没有锁,中间的抽屉,上了锁。 从煦一点不意外,因为这就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锁抽屉只锁中间一个,因为这点空间,足够放一些他不想让别人看到的私人物品了,而他爸妈一直很尊重他,从不乱翻他的东西。 至于钥匙…… 从煦起身,打开了书桌侧上方的书柜柜门,第二排,一摞书后,摸出了一把钥匙。 鲁达达看完照片,溜达过来,见从煦拿着钥匙在开一层抽屉,探头看去:“你干嘛?” 从煦没应,拧开锁拉开了抽屉,一打开,抽屉最上方,赫然是一本红色封面的证件。 证件封面上,端端正正的三个字:离婚证。 第11章 从煦只是失忆,不是换了芯子,他自己什么情况,自己最了解。 是在什么时候察觉不对的? 最早的时候,刚醒来没多久。 因为他有一个和陆慎非有关的,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秘密—— 他的手臂内侧,有一个糊掉的纹身。 那是高中,还是同学朋友的时候,从煦对陆慎非暗自的宵想。 因为太喜欢,辗转难以按捺,自己拿着攒的钱,悄悄找了个纹身馆,想在上臂内侧,近肩膀的地方,纹一个不起眼的鹿(陆)。 纹身师看起来不错,给从煦看设计的时候,在纸上画了一个简单的鹿头。 结果谁成想,纹身的水平极其菜鸟,纹着纹着,纹成了指甲盖大的一团浆糊。 从煦当年哭笑不得。 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纹成什么样,并没有那么重要。 后来那个纹身,便像一块胎记,一直跟着他,从高中到大学。 他谁都没有提过,父母、亲友、陆慎非本人,都不清楚,是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秘密。 哪怕大三和陆慎非在一起了,两人黏黏糊糊亲密的时候,陆慎非扒着他的衣领往里看,奇怪怎么会有这样的胎记,他也没有透露半句。 他甚至暗自计划好了,只要一直喜欢陆慎非,这个纹身他就要一直揣着。 后来和陆慎非恋爱,从大三到大四,一周年的时候,从煦又在大学城附近找了一个纹身馆,没动原来的纹身,只在旁边纹了比痣还小的一个点。 这第二个纹身师老辣得多,不但一眼看出原来的纹身是个菜鸟的手笔,还在纹那一个点的时候闲聊着对从煦道:“以后准备一年点一个?” 从煦意外。 纹身师笑笑,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猜到:“一般来我这里纹的学生,要么心血来潮、有点叛逆,要么就是为了感情。” 顿了顿,看看从煦:“我猜你是后者。” 从煦没说是也没否认,问纹身师:“那我要是年年点,怎么点不会把自己点成个芝麻球?” 纹身师笑:“芝麻球?你是一年点一个,又不是一天点一个,怎么会芝麻球。” 从煦认真道:“每年点,也不少了。” 每年? 纹身师忙着手里的活儿,幽幽地提醒:“感情的保质期很短的。”可能今天点一个,明年点一个,后年就难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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