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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的触感,“但我从没有对谁说过喜欢或者爱,我觉得这种话很难开口,这不代表我没有这些感情,只是有很多东西在阻拦,这不容易。这种话应该在最特别的时刻说出口。” 连宵认真地说:“简哥,我觉得这就是害臊。” 简成渊:“……” “我对我的第一场演唱会非常满意。”连宵笑吟吟,“简哥觉得呢?” 简成渊用上最郑重的态度,说:“抛开所有会影响评价的因素,用最苛刻的标准来打分——它是完美的,我相信这场声乐盛宴会在很多人记忆里刻下浓厚的一笔。” 连宵笑得比阳光还灿烂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简成渊立即被戒指吸引了所有目光。 “那么,简成渊,你愿意以共度一生为目的先试着跟我交往吗?”连宵举着戒指,一脸期许与激动。其实他的思维正在飞快想很多东西,关于这么说合不合适,要不要改成“是否愿意与我共度一生”啦,这个卡座位置是否够隐蔽让他对简哥做这些不会被其他人看到拍到,不过被看到也没关系吧,简哥的样子完全没把这点当回事……巴拉巴拉。因为念头太多,心脏跳得太快,连宵忍不住忘我地碎碎念。 “其实我早就想这么做了,可是我说过要先在事业上有所成就,太冲动了,搞得我好难受,最开始认识到自己真正情感时我没这么难受,没想到随着这份感情越来越清晰,会让人越来越焦躁。我明明早就想跟简哥你侬我侬嘛……装什么样子,可是我又不想让自己和简哥之间有太远的距离。我好想没有任何距离感地跟简哥住在一起,每天早上起来跟简哥早安吻,理直气壮地占用简哥的时间和目光,有段时间我天天脑子里在喊我等不了事业有成了,我要现在立刻马上沉醉美人乡……咳!每天抱着这样的急切,我总算没有让简哥失望,没有让我自己失望。 这个戒指我一个月前就做好了,今天我必须在这一刻,就在现在,把它套到简哥食指上,再也不要故作有志之士,男人果然是憋不得的生物。” 他抓住简成渊的手,正色道:“我喜欢你,本来我以为因为你是我最崇拜的偶像,后来发现不是的,喜欢你在这之前,粉丝的迷恋在之后。” 他把戒指套在简成渊左手食指上。 简成渊:“……” 等一下,原计划今天应该是他的主场? “这个时间场合是不是不太合适?不管了,我不能再等了,等婚礼那天我再送你一个戒指,你的十根手指都被我承包了。简哥要是心血来潮想在别的手指上戴个戒指,一定要找我。”他顿了一下,上身弯了下去,红着脸但神情是非常的坚定,丝毫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退让,“人们常说人结婚前结婚后有两幅面孔,我的第二幅面孔就是某些时候会不讲道理,这是很正常的,你有义务包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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