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七零美知青_第1节﹝Woo18.i﹞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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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Woo18.i﹞ (第2/3页)

知青点,最早回去的是霍兴华。小伙子今年整二十,一米八的大个子,国字脸浓眉大眼,乍一看给人印象十分方正。

    放下手里的扁担,先到屋里转了一圈。出来时眼神闪过疑惑担忧。站在院里踌躇一阵儿,他叹口气后拿上带勾的扁担去挑水。今儿他值日,负责厨房挑水、劈柴和烧火。

    从井里挑水把水缸灌满,天色已经快要黑透。男人放下水桶,开口问淘米的白茉莉:“沈禾还没回来吗?”

    “没有。”

    白茉莉暗暗翻个白眼,望着他眯起了眼睛,心里满是不甘。你怎么那么肤浅,那沈禾有什么好的。一个月下不了五天地,全靠父母接济过日子。娇小姐一个,不就长的漂亮些嘛,值得你这么捧着她?

    井水嫌不好,你专门跑一公里外去给她挑泉水。可惜,人家一心想着回城,根本不拿正眼瞧你。

    隔着窗户看到小水缸里的泉水,女孩觉得自己要心梗了。望着男子的背影满是愤恨。你怎么那么贱,喜欢你的你从不给个好脸色,不把你放在眼里的你倒一天天的倒贴。

    霍兴华到院里拿起竖在水缸旁的盖子,稳稳的将小水缸盖好。迈步出了院子。

    身后,茉莉扬声喊道:“今儿该你烧火。”肯定是去找沈禾,连自己分内事儿都顾不上了。

    霍兴华指指一旁洗脸的王建设:“兄弟,替我烧火吧。下回我还你。”

    王建设点点头:“没问题,咱这关系说啥还不还的。你有事尽管忙去。”

    过去拍了好兄弟一把,霍兴华拿着手电飞快的往院儿外走。出了屯子,他径直去了柳溪河。

    沈禾自视甚高,自来了屯子就没跟屯里的人来往过。这附近最有可能的也就是河边了。看花瓣随水飘零,她平时最喜欢的事情。

    霍兴华叹口气,脚下速度更快,简直堪称飞人。他父亲军旅出身,自小就拿他当自己的兵一样的训,酷暑严寒训练从不间断。

    高中毕业后,他知道他老子肯定安排他去当兵。结果,正值叛逆期的他提前报名下了乡。把他老子气的跺脚,让他以后都别回家。好好的当兵苗子,就这么浪费了。

    正常半小时的路程,他不到十分钟就到了岸边。暗夜里,河水哗哗流淌,风吹过树枝哗啦啦的响。

    “沈禾,沈禾,你在不在……”

    男子的声音在空旷的天地间回响,一切都挺正常。难道不在吗?那她会去哪儿呢?就算去公社,这个点也该回来了啊!她一个女孩子,在这里无亲无故的,这大晚上的不会出什么事儿吧?

    沿着岸边仔细的搜寻,他心里忐忑万分。隐隐的恐惧袭上心头,默默的祈祷着,千万别出事,千万别出事。

    中午回来没见她,自己就该早点儿找她的。她那么娇弱,自该被人好好珍惜呵护才是。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不适合你。

    沈禾,沈禾,你到底去哪儿了?我明天就给我妈写信,求她帮你找关系回城。你可千万别忍不住干傻事啊!

    心里越发焦躁,整个人好似燃起来了一般。一只兔子从草丛里掠过,他都懒得去追。

    忽然,手电的灯光下映照出了女孩的身影。他急的几步跳过来,蹲下伸手将女孩抱起来。让她的上半身靠着自己。

    “沈禾,沈禾,你怎么了……”

    拿手电仔细看看她的面容,接着伸手去探她鼻息。割麦子快又稳的手在轻轻的发颤,他紧张到呼吸都屏主了。

    感到女孩微弱的气息,他这才听到自己噗通噗通的心跳。一丝都不再耽搁,抱着她就飞快的往公社卫生院跑。

    “沈禾,沈禾,你挺住啊!我马上就送你去医院。”

    屯子离公社有十五六里,成年人不负重也得一个多俩小时,且如今的路都是土路,高低不平的不好走。天空无月无星,好似黑压压的海绵蓄满了水,随时都可能不堪重负掉落下来。

    把手电夹在脖子里,跑的太急,一路上摔倒好几次。膝盖被磕破了在隐隐的流血,他急的根本没顾上管,一心只想赶快将女孩送到医院。生怕晚一秒出现什么不可挽回的后果。

    不到一小时,他抱着女孩跑进了卫生院的大门。“救命啊,大夫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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